日前,红河州委召开常委会,认真传达贯彻全省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全州贯彻意见。
会议强调,要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进一步将全州巡察机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党委对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党委对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化政治巡察,结合红河实际加强巡察工作实践探索,围绕“巩固、深化、规范、提升”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红河州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和新要求,切实把各项巡察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四项制度”,充分借鉴巡视工作经验,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开展,把握政治定位,科学界定监督范围和重点,灵活运用巡察方式方法,确保巡察威慑力,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用好巡察成果,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牢牢把握深化政治巡察的基本要求,做好2018年巡察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坚持政治巡察职责定位,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全面完成2018年巡察任务。
红河州强调,要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完善全州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进一步做好对全州巡察工作的统筹指导,确保深化政治巡察的标准一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一致,开展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要求一致。要在已组建专职州委巡察组的基础上,配齐配优配强巡察队伍,督促各县市委做好专职巡察组组建工作,保证巡察队伍的稳定。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从实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巡察机构思想建设,按照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要求,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高素质专业化巡察队伍。(罗金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