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远市委统一部署,市委5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一对一”方式,对市委统战部等7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
各巡察组在对上述单位开展巡察期间,通过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阅文件资料、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87个,移交问题线索3件,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建议29条。
巡察成果要真正落到实处,关键看整改。整改是否到位,是巡察能否真正发挥震慑作用的核心。为此,开远市把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重点,实行问题“清单化管理”,建立“问题、责任、措施”三张清单,要求被巡察单位2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送巡察组严格审核把关后,再报市巡察办,做到整改有措施,落实有结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的整改。与此同时,市委巡察办还会同巡察组适时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回访”检查,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条条有着落、件件有落实”。
实行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制度,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向市委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汇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对整改不力、不到位的限时整改,并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此外,还对巡察队伍从严管理,从严准入,从严教育,优化人员配置,通过业务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巡察干部严格工作纪律,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工作。(高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