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条例和省州党委巡视巡察部署要求,主动出击,形成震慑,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
组织协调到位,确保巡察有力有序。多次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和书记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及时调整充实巡察组和巡察人才库。纪委书记主动过问和审定巡察工作方案,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长亲自参加政府口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会,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委(组)整改责任。2017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听取巡察工作汇报8次。
突出政治巡察,为全覆盖打牢坚实基础。制定《中共建水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把基层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为监督重点,突出“三大问题”“六项纪律”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纪律要求,把发现问题、防微杜渐作为主要任务,收窄检查内容,放宽检查时间,聚焦检查重点,使巡察工作的定位更精准,任务更明确。2017年共开展了三轮巡察工作,为着力解决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十一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直击问题要害,彰显利剑作用。自启动十一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以来,已开展了四轮巡察工作,共巡察7个乡镇党委和10个县级部门党委(组),共发现面上问题129项,发现列为问题线索的重点人(事)59件,涉及科级领导干部12件,立案2人,谈话提醒9人。做到发现的问题线索评估科学、处置规范、整改有力,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