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巡察发现问题“一个也不放过”54件问题线索全部移送办理

        “巡察的威慑力在于对发现的问题一个从不放过。被巡察党组织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勇于直面问题,制定可行方案,一件一件地抓好整改落实”。红河州强化巡察发现问题能力,强化整改落实,让巡察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成效常驻。
        着眼大,严细节。为着力发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等问题。各巡察组注重从大处着眼,精心巡察方案,及时发布公告,在进驻地区或单位广泛开展动员、听取情况汇报,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同时,从细节上入手,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访等方式,获取问题线索。巡察期间,州委3个巡察组共开展个别谈话325人次、集体约谈39人次,接待群众来访66人次、来电74个次,调阅部门资料25家,召开专题会21次。做到了严格程序、依纪依规推进巡察工作,坚决防止巡察方向走偏、工作走样。
        盯重点,重点盯。各巡察组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围绕履行职责、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廉洁从政等方面深入巡察,对问题线索及时了解情况、分析研判,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州委巡视工作联络领导小组及时分析研讨问题线索,确保分类处置准确。州委巡察组首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54件,已按干管权限移交处理。
       强整改,提实效。各级巡察组严格审核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报告,认真查看整改问题是否全面、整改措施是否具体,整改要求是否到位。同时,抓好督查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肩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发现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被巡察单位,严肃问责,追究主要领导的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的重要领导责任以及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形成震慑,确保整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