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三个突出”推进巡察工作

        红河县以突出巡察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突出责任为重点,推进巡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突出巡察重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紧盯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党的“六大纪律”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挥政治巡察“显微镜”作用。县委4个巡察组20余名巡察干部进驻县教育局、县农科局、县卫计局、县供销联社和迤萨镇5个单位,对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对准党员干部应当肩负起的政治担当,督促被巡察单位正确把握政治与业务的关系。结合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设工程项目多、资金使用量大,但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特点,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督促被巡察部门整改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控风险,确保工程顺利、资金安全、干部廉洁。
        广泛收集线索,突出问题导向。各巡察组因地、因事制宜,根据被巡察对象及其岗位特点,采取自主灵活的方式开展工作。通过听取汇报、问卷调查、个别谈话、走访群众、查阅资料、受理举报、列席会议等方式,着力发现盯关键、抓重点。突出“问题导向”这一核心目标,围绕巡察重点,不断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和途径,善于抓住问题线索,以小见大、由表及里,真正找出问题根源,查出线索源头。广泛开展巡察宣传,公布联系电话、电子信箱、联系意见箱,最大限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截止目前,5个巡察组已累计谈话180余人次,走访群众200多户,开通巡察专用联系电话6部,设置联系意见箱17个,发放民主测评表295份,开展问卷调查240人次。目前各组正开展问题线索收集排查和整理当中。
        严明巡察纪律,突出责任担当。要求全体巡察组人员严守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办事。每周一早上召开工作会,明确本周的工作任务,周五进行总结问效,对于重点问题随时召开组务会进行综合分析研讨,杜绝各行其是。巡察组干部在巡察立场上讲忠诚,做到大胆监督、大胆工作,尽心履职;在巡察纪律上讲干净,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站稳立场、守住清廉。在巡察责任上讲担当,对不正之风敢于亮剑,对问题线索勇于发现,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对发现的被巡察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和《情况说明通知书》,并认真督促落实。对问题线索具体、指向明确的及时移交,快查严处。县委巡察办还专门印发《巡察工作手册》,提出“十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组织巡察组成员逐人签订巡察工作承诺书。(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