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在开展首轮巡察工作中,通过“四步走工作方法,推动巡察取得成效。
先利其器磨利剑。制定《中共开远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成立以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市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严把巡察人员的入口关,对巡察人员的思想政治、作风、业务素质进行审核,把不适宜开展巡察的人员挡在门外。强化对巡察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定期对巡察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列出巡察工作人员违纪清单,对存在“对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情况,泄露巡察工作秘密;利用巡察之便谋取私利”等问题的巡察人员进行问责。
借势发力善舞剑。从纪检、组织人事、政法、财政、审计等部门中选取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干部组建成巡察人才库。明确纪委、组织、宣传、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责任,规定被巡察单位的义务和责任,对存在“隐瞒不报,干扰、阻挠巡察,诬告、陷害他人,拒不纠正整改”等情况的进行追责,为巡察组借力开展调查、核实、取证等工作提供方便。进驻巡察工作一个星期后,市委巡察办对各巡察组的工作进行督查,及时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精准巡察亮真剑。把治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选取反映问题较突出的1个街道办、1个党群部门和2个政府组成部门作为首轮巡察对象,紧扣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三个环节,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抓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有针对性地把突出问题弄清楚、搞透彻、亮出来。目前,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中发现问题54个。
标本兼治挥实剑。进驻巡察工作结束后,各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反馈,督促其整改,与此同时,各巡察组还将情况如实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汇报,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审定,研究成果运用,提出意见建议,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情况,决定分类处置意见。目前,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市纪委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