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实行“清单制” 压实派驻机构监督责任

  开远市纪委监委实行发现和处理问题“清单制”管理,引导和推动派驻机构聚焦监督力量和方向,充分、高效发挥监督“探头”和“前哨”作用,压实派驻机构监督责。

  问题清单聚焦派驻机构应履行的监督职责和工作任务,围绕党的“六项纪律”,通过驻在部门日常监督、开展检查、列席会议等方式,主动发现问题。发现的问题按照“发现问题—登记上表—纠正处理—汇总报告”的流程,制定工作台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倒逼监督责任落实、落细,使“软”指标“硬”起来。

  “清单制”实行一月一报告,一季度一通报制度,每月25日前对本月主动发现和处理问题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核实督查后,于每月底送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阅,分管领导根据“问题清单”进行梳理分析,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指导和督促相关派驻机构整改落实。

  市纪委监委要求,各派驻机构对今年1至8月以来主动发现和处理的问题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梳理,形成发现和处理问题清单;并将每季度通报情况纳入派驻机构年度考核体系,对连续3个月“零报告”的,派驻机构须书面向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作为一名纪检‘新兵’,之前在工作上不同程度的存在着错位和缺位的问题。现在有了这个“清单”,该如何监督、监督什么一目了然。”派驻纪检监察组一名工作人员如是说。

  据了解,今年1至8月,全市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清单排查发现问题30个,给予批评教育65人次,问责2人次,党内警告处分1人次。(高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