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各派驻机构发挥优势今年已立案4件

  弥勒市纪委监委不断建全机制,强化监督,深化协作,理顺关系,派驻监督的作用日益显著,“探头”作用进一步发挥。2018年来,全市派驻纪检组共立案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弥勒市印发了《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派驻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关系、管理保障和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目前,弥勒市纪委共设置16个派驻纪检组,其中综合派驻11个、单独派驻5个,实现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

  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纪检干部的学习培训,以过硬的素质适应监督执纪工作形势和任务需要。要求所有派驻纪检组都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业,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监督好所驻单位党委(党组)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理清派驻纪检组在驻在单位的监督关系,瞪大眼睛,盯住“关键少数”,让“探头”作用真正落地生根。

  强化责任追究力度。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日常监督中坚持抓早抓小,把教育和警示抓紧抓实。做好问题线索的清理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重点,一经发现,快查快办,绝不姑息。(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