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纪委积极探索研究,创新工作方式,加强队伍管理,完善制度措施,进一步促进县纪委委员的职能发挥最大化。
注重发挥决策作用。凡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性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决策等事项,通过召开县纪委委员征求意见会、单独发函征求意见等方式,提前征求县纪委委员意见,集思广益,确保决策质量。对县纪委向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县纪委全会工作报告等重要文书材料,分送县纪委委员审阅,进行双向沟通交流,研究工作思路;对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组织召开县纪委委员座谈会,通报清理情况,收集意见建议;通过列席参加纪委常委会、座谈研讨、征求意见、开展调研、组织检查等方式,不断丰富县纪委委员履职方式。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配合和支持纪委委员开展工作,听取相关意见,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为县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组织参与重大活动。县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县纪委委员参加有关重大活动。在监督评议活动中,县纪委组织部分单位“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进行述责述廉,并当场回答纪委委员的询问,解决了以往县纪委委员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和不好监督的问题。同时,组织县纪委委员参加纪检监察工作集中管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巡查工作,对被巡查单位制度执行、履职行权、政令畅通、机关效能、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核查。组织相关的县纪委委员参与纪律审查、专项督察等工作,努力实现他们由“听政”向“参政”转变,把履职当作“分内事”,真正成为纪委的“家里人”。
搭建平台规范履职。搭建了议事平台、监督平台、知情平台、管理平台“四个平台”,重大事项的审定、重点工作的监督、重要事项的办理等活动注重征求县纪委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让他们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同时,用制度管理县纪委委员,建立县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工作机制,要求县纪委委员每年年底向县纪委常委会书面述责述廉一次,及时报告履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及对策建议;每年向县纪委常委会提报有质量的提案1至2件,积极建言献策;要求收集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意见建议,发现廉政勤政典型、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或涉及作风和腐败问题的社会舆论,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每年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根据县纪委委员岗位特点、职能优势,安排参与。对履行职责不积极、不到位的县纪委委员,将对其进行约谈提醒,促使其履职尽责。(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