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五个融合”促进“1+1>2”

  建水县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中,强化融合理念,聚焦协同配合,整合监督、监察力量,实现机构融合、人员融合、思想融合、业务融合、力量融合,最大限度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察职能,促进实现“1+1>2”效果。

  把握职责定位,实现机构人员有机融合。根据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相关要求,县纪委县监委充分考虑转隶人员和现有纪委干部人员年龄结构、业务知识、能力水平等方面的因素,合理搭配领导职数及配置各科室人员。转隶的干部中,1人任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2人进县监委班子,3人任科室主任。同时,所有执纪审查室都有纪委和转隶的干部混编搭配,实现机构人员有机融合。

  强化反腐一盘棋,形成思想统一融合。县纪委县监委把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纳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日程和议事日程,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形成反腐一盘棋格局。同时,进一步理顺监察对象范围,把监督党员干部的“触角”向“公职人员”延伸,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的全覆盖。

  加强学习培训,促进业务知识深度融合。县纪委县监委及早安排部署业务培训,授课人员精心备课,开展了为期12天的业务培训。向转隶干部发放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条规业务学习读本;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等四项制度》等业务学习读本。并通过自学、培训、案例交流研讨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为“纪法衔接”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促进了业务知识的深度融合。

  业务工作无缝对接,实现纪检监察力量高效融合。问题线索移交、处置实现全口径对接,及时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坚持问题线索“三级集体排查”机制,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推动形成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对纪委的问题线索、检察院移交的问题线索及县监察委成立后新收到的线索进行统一排查和分办,统筹调配办案力量,把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的优势和新职能发挥出来,把各项工作全面开展起来,并联推进。2018年第一季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0件次,结案3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 36人。对问题轻微或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谈话提醒103人。(白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