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纪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乡镇执纪审查工作的指导,提升乡镇纪委执纪审查能力。
实行定期通报制度。适时时听取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执纪审查工作进度,指导解决执纪审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每半年通报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情况,传导了执纪审查工作压力。
实行集中约谈制度。县纪委书记集中约谈相关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要求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要求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切实解决不愿、不敢、不善、不能开展执纪审查的问题。
纳入责任制考核。年初,与乡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各乡镇纪委执纪审查提出要求,并将乡镇纪委执纪审查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通过实行考核机制,明确了乡镇纪委执纪审查的责任。
实行跟班培训制度。组织部分新进的乡镇纪委书记到委局机关进行跟班锻炼,跟班锻炼时间一般为3个月。今年来,由县纪委各室主任或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对3名跟班锻炼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一对一帮带,同时,组织纪检干部参加州纪委举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今年以来,参加培训班受训200余人次。
实行“乡案县审”。县纪委严格按照《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线索受理、调查取证、谈话突破、移送审理等办案流程,制定各阶段工作流程图,规范各阶段程序性表格和纪检监察公文格式,确保有章可循。对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办理的案件,县纪委通过对调查、审理阶段的证据、程序等进行业务指导,未经过把关的案件不纳入年度考试案件指标。2017年以来,县纪委已审理基层案件 5件。(袁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