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多措并举为纪检监察队伍“充电”

开展纪检干部警示教育,严防“灯下黑”    
        红河县围绕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执纪监督问责要求,着力解决纪检干部本领“恐慌”问题,通过建立考学制度,倒逼纪检干部以学习增强综合素质,锻造过硬执纪本领。
      强化学习培训。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强化学习、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坚持差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聚焦主责主业,在学中干,在干中学。结合岗位特点,每个阶段确定一个重点方向,有针对性的安排课程,通过邀请专家、上级纪委领导、业务骨干作辅导、讲课,组织纪检干部加强学习,培养愿学习、会学习、善学习纪检干部,补足精神之钙,补齐能力短板。在机关内部开展好“抓学习、强素质、树形象”学习讲坛活动,每周由1名纪检监察干部确定一个专题精心备课,定期授课,今年先后组织理论专题学习会6期,干部上讲坛4期、经验交流会1次,纪检监察业务培训1期,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参与查办案件“实战”轮训4人次,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突出业务考评。围绕纪律审查所需的党纪条规,定期开展业务知识测试,在测试时间、测试内容、测试方式上坚持因地制宜、灵活设置,检验纪检干部的语言表达、文字处理及解决具体问题等方面的能力。考评不局限于一道试题、一张试卷式的测试,而是以全方位锻炼能力、提升素质为目的。近一段时间,主要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为主题,以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后提供有关案例让纪检干部模拟受理、初核、立案调查至审结,这种带有“考试”性质的学习方式既是对机关干部的是一次学习辅导,也是一次“实战”能力的考察。同时,县纪委把考学结果作为纪检干部个人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对学习不主动、不自觉、多次考学情况差的纪检干部进行约谈,起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推动纪检干部能力、素质“双提升”。今年以来,订阅《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42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56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79册,集中开展党纪条规知识测试活动2次,共有89名纪检干部参与。
       提升执纪能力。有效整合执纪力量,在纪委机关推行“全员执纪”工作模式,打破以往只有纪检监察室专门科室开展执纪审查的“惯例”,强化案件审理、党风政风、信访等职能科室在执纪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全力抓好问题线索大排查。同时,采取“传帮带”方式,帮助“新手”参与信访初核、案件调查,到移送审理等过程,全面熟悉执纪审查工作,积极培养业务骨干,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由单一型向多样型转变,做到一专多能,适应不同岗位工作需求。今年以来调整充实了8名纪检监察干部,目前县纪委直接从事纪律审查工作人员达到75%以上;在全县13个乡镇及时补充配置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和纪检专干,91个村委会(社区)配齐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20余个县属部门调整充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在全县组建了一支坚强有力的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