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实践好“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对反映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函询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今年1至7月,共约谈18名领导干部,其中诫勉谈话10名,提醒谈话8名。县纪委函询3个单位、6名领导干部。
教育防范“早”。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先后开展《准则》《条例》学习宣讲、党风廉政知识竞赛等活动,发放各种党纪党规读本1200余册;组织播放《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镜鉴》等廉政专题片。此外,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禁区”、守“底线”,时刻用好手中权力。同时,运用网站、手机报、廉政短信平台等“微平台”发布反腐动态、典型案例通报等工作信息,释放“廉能量”。
谈话提醒“早”。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在全县推行廉政约谈机制,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和干部任职前进行廉政谈话提醒,筑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的思想道德防线。本着“抓早抓小”的原则,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通过约谈、函询、限期整改等多种形式,“拉拉袖子”、“咬咬耳朵”,将各种不良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监督发现“早”。在做好“八小时内”工作圈监督的同时,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管理,把好“八小时之外”关,进一步净化社交圈,纯洁生活圈,规范工作圈。在节庆期间成立督察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取、实地检查的方式,对“节日病”开展“地毯式”排查。对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今年已下发纪律作风问题通报5期,涉及党员干部33人,先后查处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惩戒问责“早”。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及早查处,持续保持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紧盯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目前,县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56条,问责7名领导干部,党政纪处分11人。 (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