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不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质量。
着力压实工作责任。着眼于突出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向各自联系点传导压力,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片区责任制度,建立责任分解、季度督查、自查报告、责任考核、考核公示、情况通报、兑现奖惩和责任追究“八位一体”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运行机制,着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今年以来全县65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向县委作出了履行主体责任承诺,作了前三季度落实主体责任季度报告。392名党政班子成员与主要领导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
着力拓展线索渠道。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纪律作风监督举报平台,建立投诉举报窗口,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同时把工作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收集整理填报问题线索,要求如实反映干部纪律作风问题,不回避、不掩盖,防微杜渐,抓住苗头,第一时间清除“病源”。同时,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形成强烈震慑。今年以来县纪委共受理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线索52件。
着力整合查办力量。建立“机构健全、分工明确、渠道畅通、运行规范”的协调机制,加强与公、检、法、司、审计、财政等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保证参与执纪审查的各个部门能按照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提高执纪效率,保证执纪质量。针对具体情况,由县纪委常委领导督办,成立专项工作组、指挥中心、专案工作小组,有效整合力量,提高执纪审查效率。截止目前,对已受理的52件问题线索一一调查核实,问责7名领导干部,党政纪立案13件13人。(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