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绿春县法院公开庭审一起“酒驾”案。县纪委组织100多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接受现场警示教育。
庭审中,旁听人员认真聆听了“酒驾”审理的流程、涉案人员的忏悔,“零距离”接受了“法治教育”。
庭审结束后,审判员现场向旁听人员就“酒驾入刑”相关刑法规定作了解释说明,从醉酒驾驶的危害及驾驶人的心理等方面作了讲解,提醒广大驾驶员同志,“醉驾入刑”意味着醉酒驾驶就是犯罪,不论有没有造成他人生命财产危害都要承担法律责任。最后,法官再次提醒旁听者,适逢春节前夕,大家不能带有任何侥幸心理,切记“莫贪千杯醉,饮酒勿驾车”。
“通过这次庭审,深深感受到醉驾所付出的高昂成本,今后要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爱生命,严守交通法规,不触碰法律底线。”庭审人员纷纷表示这堂“警示课”真正触及到心灵。(李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