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以案说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决定给予县农科局原局长陈浦周开除党籍处分……”近日,红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县农科局党员大会上宣读决定书,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警示教育。

  处分决定宣读完毕,现场出现了短暂的沉寂。“看着本单位的‘一把手’和身边的同事被处分,对我们形成了无比强烈的震撼。”该局一位干部表示。

  现场“以案说纪”,这是红河县纪委监察委为强化“不敢”,探索实践的一项举措,通过在被查当事人所在单位现场宣读处分决定,并由当事人现场作出深刻检讨,以及现场剖析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红河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警示教育作为廉政教育的主要方式,充分利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除此以外,该县还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发案单位和相关单位党员干部参与观摩法院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今年以来,在全县13个乡镇开展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侵害群众利益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题警示教育活动,2200余名干部受教育;在移民、民政、烟草、农业、文广、卫计等11个县直单位和部门开展专题性警示教育11次,组织观摩庭审现场4次,300余名党员干部受教育。

  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知敬畏、明底线,自觉遵纪守法。(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