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处分宣布会,看到单位的主要领导及财务人员均被严厉处分,现场听县纪委同志剖析其违纪事实及发案原因,我们深感震撼。”参加宣布县文广局副局长、党总支书记张某某及财务人员龙某某处分现场会的一名干部说到。
“以前参加过局廉政教育活动,但像今天这种通过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我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零距离’的教育,更加入脑入心,很受教育,也很受警醒。”县文广局办公室主任白建华觉得感受十分深刻。
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工作的治本功能,教育和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红河县纪委选择近期审理的典型案件,深入发案单位通过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议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工作。
会上宣读了处分决定,并对定性量纪依据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作了解释及通报。随后,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代表、中层干部代表和普通党员干部分别发言。
听取发言后,县纪委相关负责同志结合案件特点,从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办事、认真履职,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单位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好“两个责任”,努力查找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强化纪律建设,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正确对待权力和义务,在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管理、“两个责任”上抓好落实,坚决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教育与会党员干部要增强勤政廉洁意识,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榜样。同时,要求受处分人员要深刻认识自己所犯错误,主动积极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切实加以整改。
据了解,该县纪委通过这一方式,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党纪法规,进一步增强预腐意识。让党员干部通过了解“身边人”因何违纪违法、因何走上歧途,从而牢记何为“高压线”、何为“最低线”,真正打消侥幸心理,达到汲取教训、警醒觉悟、引以为戒的目的。(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