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脱贫攻坚是我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党中央的正确部署下,全党上下一条心,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各级各部门对脱贫攻坚工作都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重视,积极参与,主动服务,提高效率,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但是,随着脱贫攻坚的不断深入,国家投向农村的各种民生资金、扶贫资金、惠农资金等不断增多,贪污、挪用、侵占、截留各种涉农惠民资金,以及吃拿卡要、弄虚作假等脱贫攻坚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脱贫攻坚进程,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侵蚀了群众的获得感。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脱贫攻坚健康、持续推进,让贫困村、贫困户实实在在得到实惠,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笔者对此有如下思考。
一、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职能强监督
结合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准确把握监督执纪问责专责机关的职能定位,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职能职责,对脱贫攻坚工作履责不到位、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不严肃等问题,把纪律挺起来、规矩立起来,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多层次、多角度开展监督检查,认真研判,仔细分析,查找问题,发现问题,督办问题,严格执纪,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人人参与脱贫攻坚的工作格局,以“精准”监督,促“精准”扶贫。
二、突出纪律规矩,开展专项纪律检查
脱贫攻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标准严。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以贯彻落实上级要作要求是否合拍、项目和制度是否合规、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满足群众期望是合意为标准,适时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脱贫攻坚各个环节,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不变形、不走样,落到实处。
一是检查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采取听汇报、进点抽查、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以项目实施、资金报账、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入点,着力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员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造成扶贫项目、资金及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着重检查项目资金是否存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的问题,精准检查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违纪违规等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安全、有序,确保资金管理规范、使用高效。
二是检查驻村队员纪律作风情况。以明查暗访、抽查等方式,检查驻村扶贫工作队伍管理情况、实际驻村和开展工作情况,严明驻村纪律和作风要求,确保工作队员“固定在乡上”、“蹲到村上”,防止“两头跑”、“两不管”问题。对不听招呼、不守规矩、不驻村工作的队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对随意召回工作队员或不支持队员驻村开展工作的派出单位以“不作为”问题进行问责,及时传导压力,真正把规矩立起来、把形象树起来,促使驻村队员派得出、留得住、能干事、干成事。
三、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纪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高度,按照王岐山书记提出的“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就决不客气。”的要求,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重中之重,将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作为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一是紧盯“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尤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使脱贫政策走偏受阻、脱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的问题,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问题找准谈清、戳到痛点,该谈话则谈话,该追责追则,符合问责情形和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正确运用《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守住纪律底线一寸不让,坚决查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骗取套取、贪污挪用等问题,尤其要整治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失职渎职、吃拿卡要等问题,查处扶贫领域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违规违纪问题频发多发等问题。要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究,严字当头,见事见人,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廉洁扶贫模式,以铁的纪律确保脱贫攻坚责任落深落细落实。
四、强化队伍管理,提高履职担当水平
在实践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既是脱贫攻坚的监督者,又是脱贫攻坚的参与者。纪检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必须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履职尽责的有力保障,注重纪检干部的监督和教育,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克服“家丑不可外扬”思想,对不作为、不善为,不敢抓、不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及时批评教育、坚决撤换调整;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违反党规党纪的,坚决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支持和鼓励纪检干部积极主动投身脱贫攻坚 “战场”,把脱贫攻坚视为锻炼干部的“战场”,当作考验干部的“试金石”,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正人先正己,自觉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主动深入贫困村、贫困户调查研究,献计出力,以实际行动推动脱贫攻坚“挂包帮”、“走转访”工作的有效落实。
总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积极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作风,全力推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工作,全力以赴地完成好这一项政治任务,光荣地担负起这一项历史使命。(元阳县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 李有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