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纪委监委严格执行普法责任制推动纪法衔接

   建立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内容、抓好系统普法、面向社会公众普法……红河州纪委监委多项措施齐发力,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让纪检干部学法,让转隶干部学纪,推动实现纪法衔接,切实增强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工作能力,为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监督全覆盖打牢基础。

  州纪委监委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及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本领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工作范畴,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结合部门特点,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一步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促进执法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渗透力。

  州纪委监委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州纪委监委通过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学法考试考核机制,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运用“三会一课”等基本形式,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法治进机关”“法治进单位”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等活动,推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全覆盖,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

  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挂钩联系的泸西县、金平县,通过召开座谈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并听取乡镇党委政府、乡镇纪委监察室、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两委”、基层党员群众等代表的意见建议。督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维护群众利益“五级联动”工作。还安排相关人员先后深入开远市、泸西县、石屏县等县市的机关、企业、农村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辅导、讲座、宣讲等活动,弘扬法治精神。(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