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16日至11月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2025年12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将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深刻认识整改是“赶考”而非“过关”、是“持久战”而非“一阵风”,以严肃态度、务实作风、过硬举措压实整改政治责任,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生态环保决策部署与巡察反馈要求上来。对反馈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遮掩,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与敷衍心态,以刮骨疗毒勇气深挖根源,将整改与生态环保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动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专题部署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定期调度推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构建“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具体落实”责任体系,对照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措施、责任、时限,建立问题、责任、措施“三张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聚焦大气、水、土壤、固废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健全监管、执法、防控等制度机制,推动由点上整改向系统规范转变,以整改实效筑牢生态安全防线、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系统检视问题,推动整改任务落实方面
1.提高巡察整改工作认识。2025年12月17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反馈事宜,2026年1月14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3月12日召开党组会,研究整改落实情况。
2.压实整改的主体责任。规范离任交接管理,建立离任交接清单,将上一轮巡察整改事项完成情况、未完成事项推进计划、后续责任分工等作为核心交接内容。交接工作由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全程监督,采用书面交接形式,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形成交接档案存档。召开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固废排查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保督察整改等会议,补充完善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资料。
(二)关于学深悟透新时代党的理论深化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部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相关批示指示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中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学习计划》,开展常态化长效化学习。2025年12月11日开展第八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以文件传达、视频导学的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第一卷。
2.2026年1月16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政策传达、现场互动提问和典型案例剖析的形式学习《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研读条文内容、深入交流学习体会。
3.进行“线上+线下”多渠道学习,线上依托官网、微信公众号转发最新法规政策至职工群内,线下严格落实每季度“生态红河法治学堂”学习,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好法治基础,已按照学习计划规范开展“生态红河法治学堂”学习一次。
(三)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精准发力。严格对标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与常态化巡查,重点督导围挡设置、物料覆盖、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湿法作业、渣土密闭运输等措施落实。累计开展执法检查15次,检查建设项目30个次,排查发现扬尘治理问题5个,已全部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完成,工地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2.渣土运输全链条监管闭环落实。聚焦渣土运输源头、途中、末端各环节,实行全流程闭环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全部加装密闭装置,严格执行出场冲洗、密闭运输、规范路线、定点消纳等规定,加大路面巡查与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抛洒滴漏、带泥上路、未密闭运输等违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68人次,检查车辆198辆次,督促3辆次存在扬尘污染问题货车现场整改到位,运输车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3.餐饮油烟治理常态推进。持续加强餐饮油烟管控,督促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者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确保油烟达标排放。累计检查中型以上餐饮店22家、烧烤店276家,排查发现问题8个,已全部责令整改到位,餐饮油烟污染防控成效持续巩固。与此同时,充分发挥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预警预报作用,强化污染源头管控,多措并举削减污染物排放。2025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4天(轻度污染4天),优良率98.9%,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0%,优于省定18微克/立方米考核目标,空气质量持续稳居优良水平。
4.制定2026年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水源地巡查检查4次,实施红河州元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治理工程,进一步强化水质安全稳定。
(四)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2026年2月组织支部委员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升了依规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水平。2026年2月13日重新修订经党组会审议印发执行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党组为决策主体、党支部为执行主体的职责定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前置审议机制,规范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将党组每半年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机制纳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2026年度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工作要求中,压紧压实党组领导责任。
2.2026年2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讲党课、交流研讨的形式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八项规定改变中国》进行专题学习通过“典型案例研讨”“文件精神传达”等形式,推动学习内容入脑入心、学深悟透。严格依照既定流程与工作要求,指派专人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按照部署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专题党课讲授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引领,健全长效整改机制。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整改责任层层传导、落地见效。
(二)聚焦问题清零,深化整改落实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全面梳理整改落实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逐项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员,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清零、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重点核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整改效果是否巩固、群众是否满意,及时发现并整改反弹回潮问题,推动整改成效持续提升。
(三)注重成果转化,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把巡察整改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央及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农村环境整治、生态修复、营商环境优化、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找准整改与生态环保履职的结合点、发力点,以整改促监管、以实干破难题,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032356。
中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党组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