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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 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十五)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金平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普兵,中共党员,金平县金河镇广街村委会地棚村小组村民2021年121520:2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金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金平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