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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县纪委县监委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金平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金平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金平县纪委和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1.主管全县党和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职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检举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二)机构设置情况 

  设立县纪委、县监察委14个内设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组16个,其中,单独派驻4个,县纪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组、县纪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县纪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组、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综合派驻12个,县纪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组、县纪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县纪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县纪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组、县纪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县纪委驻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县纪委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县纪委驻县农业局纪检组、县纪委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纪检组、县纪委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县纪委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纪检组。 

  中共金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巡察办)及县委5个巡察组作为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找准职责定位,夯实管党治党责任。自觉在党的建设布局中找准职责定位,保持战略定力,强化政治监督,严肃政治纪律,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治机关的政治作用,全力做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省委第二巡视组交办问题;全力配合州纪委州监委调查处理金平“9•22”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2.强化审查调查,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建立健全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运行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盯紧关键少数,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挖细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2019年共处置问题线索691件次,立案107件,处分123人;其中留置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70.42万元。 

  3.坚持教育为先,增强遵纪守规意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突出抓好党章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州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全方位、多形式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活动78场4188人次,以正面教育为引导,以反面典型为警示,拓宽纪律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全年共开展任前廉政谈话286人次,警示教育活动65场次2200余人;发布“廉洁金平”微信46期71055条,发送廉洁短信6期18671条,通过经常性提醒警示,进一步增强全县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廉洁作为意识。 

  4.践行“四种形态”,宽严相济对症下药。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全过程,旗帜鲜明保护干部,为80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了事实(为1名纪检监察干部召开了澄清会)。对于轻微违纪问题,以教育为主,让批评和自我批评、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于扶贫领域重点问题以及党员涉黑涉恶案件,从严从重处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5.从严纠治四风,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的重要批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州实施办法,加强对“四风”问题“风源”“风向”的分析研判,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突破,推动风气好转、化风为俗。一是明察暗访纠“四风”。二是排查整治抓监督。三是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6.紧盯扶贫领域,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州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关于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五项工作机制”“六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脱贫攻坚工作列入政治巡察重要内容,坚持扶贫领域问题每轮必查。坚持抓早抓小,执行落实好《关于县乡村三级监督机构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办法》,推动扶贫监督常态化。 

  7.坚持闻令而行,深挖彻查“保护伞”。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和指示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州纪委监委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的工作部署上来。建立线索快速移送反馈制度,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积极支持配合政法机关完善信息沟通、日常工作协商等机制,互通案件查处情况,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同研究对策。完善协同办案机制,及时与政法机关逐案过筛、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 

  8.规范政治巡察,巡察监督迈向深入。始终紧跟巡视巡察工作定位不断深化的步伐,坚决扛起“两个维护”这一根本政治任务,坚持在巡察监督上不断发力,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年内组织开展巡察3轮,对23个部门和2个乡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2个乡镇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13个行政村开展了村级巡察,发现和反馈被巡察党组织整改问题142个,发现和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问题线索32件。 

  9.全力推进改革,监察工作初见成效。2019年,认真贯彻落实全州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授予16个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现监察职能横向延伸;向13个乡镇及金平农场派出监察室,完成挂牌、印章刻制和人员任命工作,实现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全面审慎、积极稳妥探索全要素试用“12+3”调查措施,加大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查办力度。 

  10.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善战能胜队伍。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开展“正风肃纪、塑形铸魂、打造铁军”专题教育活动,突出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严密防范监督执纪各环节风险隐患;强化自我监督制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请示报告、回避、涉案款物管理等规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职能作用,建立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报告和登记备案制度,严密防范私存线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11.扛实政治责任,坚决抓好巡视整改。对中央脱贫攻坚巡视、考核评估和省委巡视等发现问题,坚决整改到位。在切实抓好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方面问题整改,加强对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整改工作监督的同时,推动巡视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问责追责到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9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52.6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4.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98.64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66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底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5人,导致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和商品服务支出中的公用经费预算大幅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54.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4.03万元(本级财力1554.0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17.9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底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5人,导致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和商品服务支出中的公用经费预算大幅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54.0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5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4.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部门预算总支出增加717.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年底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5人,导致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和商品服务支出中的公用经费预算大幅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1(类)1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380.34万元,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 201(类)11(款)04(项)大案要案查处支出60万元,用于纪检监察案件查办产生的基本支出。 

  3. 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26万元,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4.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69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 

  5. 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支出0.26万元,用于单位职工伤残补助。 

  6.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8.48万元,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34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 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63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 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 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 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8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 302(类)01(款)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0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 302(类)11(款)差旅费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 302(类)31(款)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 302(类)39(款)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8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 302(类)99(款)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 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 303(类)04(款)抚恤金支出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 303(类)05(款)生活补助(遗属补助)支出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金平县纪委县监委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县纪委县监委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县纪委县监委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54.03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554.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4.0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717.9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12月根据金公发﹝2019﹞115号、116号、118号文件调入25人,导致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大幅提高;二是重大案件查处经费预算增加15万元。 

  支出为1554.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6.66万元,占总支出的75.07%;商品和服务支出374.54万元,占总支出的2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3万元,占总支出的0.83%。与上年对比增加717.9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12月根据金公发﹝2019﹞115号、116号、118号文件调入25人,导致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大幅提高;二是重大案件查处经费预算增加15万元。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9年预算数一致。原因是:一是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任务重;二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配齐配强,巡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繁重,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需求大,故与上年持平。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金平县纪委县监委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金平县纪委县监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没有发生变动的原因是:一是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仍然艰巨;二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配齐配强,巡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繁重,故此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与2019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金平县县纪委县监委公务接待费预算4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没有变动的原因是:没有发生变动的原因是:一是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仍然艰巨;二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配强,巡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繁重,故此公务接待费预算与2019年持平。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基本支出1554.03万元,财政拨款1554.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54.03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166.66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585.38万元相比增加581.2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1月将调入25人,在职人数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绩效工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374.54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232.4万元相比增加142.1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重大案件查处经费预算增加15万元,巡察工资经费增加10万元,在职人员增加25人导致在职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公用经费、车辆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离退休公用经费、工作及业务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3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22.31万元相比减少9.4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退休费用减少,入园教育费不在纳入财政预算。包括:退休费、遗属补助、其他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三)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没有项目纳入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 上年结转: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4.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主要指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离退休等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 ,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8.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主要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4.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14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20年1月将调入25人,在职人数的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大幅增加,2020年重大案件查处经费预算增加15万元,巡察工资经费增加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平县纪委县监委国有资产总额552.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4.52万元,固定资产347.87万元,无形资产0.47万元。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金平县纪委县监委没有项目纳入预算,故未进行预算绩效编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金平县纪委县监委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金平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