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2日,经金平县委批准,金平县纪委监委对金平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二级主任科员卓炳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卓炳葵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领取讲课费;违反工作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与他人合谋共同侵吞国家扶助资金,涉嫌贪污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金平县纪委常委会议、金平县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金平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卓炳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