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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盘乡党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10月9日至11月12日,对营盘乡党委9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巡察。2022年1月20日、1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分别到乡党委和9个村级党组织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反馈了9个村级党组织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8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对反馈存在的问题,营盘乡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深入研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9个村级党组织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确保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营盘乡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思想自觉、以强烈的紧迫意识,切实做好9个村级党组织的整改工作。 

(一)提升认识,压实责任。为做好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乡党委和9个村级党组织分别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全面整改。乡党委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了营盘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并对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督查,督促指导9个村级党组织扎实进行整改,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三)围绕目标,强化措施。全乡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整改,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情况 

1.关于“对政治理论学习认识不足。营盘乡党委9个村级党组织委员对理论知识学习重视不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深入,学习不经常,学过就忘,9个村级党组织过半数总支委员对‘三重一大’、‘六项纪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基本理论知识一知半解”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在各村建立健全周例会、集中学习等制度,认真组织村“两委”、监委领导班子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重点对反馈意见中“三重一大”、“六项纪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进行了学习,提高村干部基本理论知识水平。二是创新学习方法,发挥村干部自学主动性,坚持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充分利用微信群、“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平台,强化村干部经常性学习,不断提高村党组织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能力素质。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实不够。营盘乡党委9个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不同程度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落实在文件上,工作浮于表面,没有真正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是基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方面。 

整改情况:将意识形态知识理论纳入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学习的主要内容,不断加强村级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坚持在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农村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通过“村村响”、微信、宣传栏、宣传标语、农家书屋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把党的主张变为人民的意志。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并推动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政治认同,铸牢“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和谐社会氛围。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情况 

1.关于“三资”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1)关于“票据审核把关不严。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代签、假签’问题。如:大芦山村2021年2月23日(第002号、第003号)记账凭证显示,支付大芦山村委会报销工作经费分别为9590元、26315元,提供的营盘乡农村集体经济零星采购支出单35份(其中2019年4月8日1份,2020年3月6日——2020年12月15日34份)。经询问核实,只有2020年5月18日、2020年6月15日、2020年7月25日、2020年8月18日、2020年10月8日5份零星采购单上的总支书记签字一栏为支书本人亲自签字,其余30份采购单均不是支书本人签字,存在‘代签、假签’问题”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对大芦山村党总支第一责任人、村财会人员的财务管理和财政法规等知识开展培训;二是督促大芦山村委会副主任严把票据审核关,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支出票据审核把关不严格,代签、假签等进行逐一进行整改完善,并由村党总支第一责任人作检讨,在今后中,每份票据必须经过本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提高他们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自觉性。三是严格把关对签字,对首次把关不严的提出警告,屡次出现的找其约谈,拒不整改的报乡党委处理。 

(2)关于“报账凭证不规范。如:一是鱼塘村2021年6月24日报账发票签字日期为2021年6月7日,但有零星采购支出单、会议签到册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二是芭蕉河村2021年1月22日第0001号凭证报账日期为2021年1月22日,但其中有3份零星采购支出单,采购日期分别为2021年1月23日、2021年1月25日、2021年1月28日。三是罗戈塘村发票号码09418448、06307245两份发票显示物品名称为购买罗戈塘一村、二村清扫工具活动室物品,共计资金5000元,由驻村工作队员经费中列支,但提供的购物小票4份合计金额为9378.4元,且小票上显示购买的物品中未提到清扫工具,大多物品为食品,票据金额不符。”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鱼塘村委会负责财务报账人员到乡财政所进行业务学习,按照《金平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管理办法》收支流程,已对反馈2021年6月24日的报账材料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芭蕉河村进一步规范报账凭证,严格按照村财乡管报账规定进行报账。对2021年1月22日报账存在3份采购支出单时间不符合报账时间的问题,对支出采购单、会议签到册及会议记录进行修改完善,并进行了情况说明。三是罗戈塘村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加强对“村财乡管”财务报账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对发票号码09418448、06307245两份发票购买罗戈塘一村、二村清扫工具活动室物品进行了核实确认,并完善财务报账凭证。 

(3)关于“会计要素不全。如:罗戈塘村发票号码02120991、02120992两份发票显示购买物品蔬菜3000元,猪肉7000元,没有提供相应的会议签到册、会议记录、会议图片、情况说明等材料;东瓜林村报账凭证提供的会议签到册与会议图片不符,签到册由一人代签,票据要素不齐全,缺少点菜清单佐证材料”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罗戈塘村对发票号码02120991、02120992两份发票购买物品的相应会议签到册、会议记录、会议图片、情况说明等材料进行整改,已完善相关材料。二是督促东瓜林村对会议签到册、图片、签到册代签、点菜清单等报账凭证材料进行了整改,已完善相关材料。 

(4)关于“鱼塘村报账票据不符合要求,存在单据篡改造假情况。如:2021年6月24日报账单据中,其中有附件3份零星采购支出单(2021年2月10日零星采购支出单、2021年2月29日零星采购支出单、2021年3月9日零星采购支出单)、及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册有明显涂改现象明显,内容不真实”方面。 

整改情况:已督促鱼塘村委会对2021年6月24日报账单据中的零星采购支出单、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册等进行逐一核实,对相关召开的会议、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册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整改,相关支撑材料已整改完毕。 

(5)关于“村财务报账凭证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如:老街村党总支2020年7月27日零星采购支出单共3份,金额共计1262元,但提供的情况说明材料只提供一份,金额为998元,金额与支撑情况说明金额不符。并且支出单中有购买‘酒,4斤,40元’的情况”方面。 

整改情况:已督促老街村党总支对2020年7月27日3份零星采购支出单的支撑材料,清退不符合报销要求的支出40元。同时加强对各村干部“村财乡管”财务报账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规范报账凭证,严格审核零星采购支出单、会议签到册、支撑情况说明等,杜绝出现酒等情况,不符合接待报账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 

(6)关于“大芦山村零星采购单证明材料不合理,存在重复采购支出。如:一是2020年6月15日零星采购支出单显示,6月5日村委会组织人员到铜厂乡和勐拉镇开展劝返学生工作支出1150元,而2020年6月5日另一份零星采购支出单情况说明中显示2020年6月5日大芦山村委会、乡工作队、驻村工作队和营盘乡派出所共同入村开展宣传活动,支出920元。二是2020年7月22日零星采购支出单情况说明支出生活开支费用1294元,而2020年7月22日—7月23日另一份情况说明支出采购开支1320元。③2020年8月18日零星采购支出单为2份,一份支出650元,为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参会人有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等13人。另一份支出950元,会议名称为“大芦山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接受杨某荣同志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会议”,经询问村党总支书记本人,证实两个会议均未参与。”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大芦山村对2020年6月15日、2020年7月22日等零星采购单,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已完成采购单等相关材料的整改。二是督促大芦山村进一步严肃各项财务管理纪律,规范入账程序,做好记录,严格执行财务要求,杜绝零星采购单证明材料不合理、重复等情况。 

(7)关于“老街村零星采购支出单除日期不同外其他内容一模一样,存在单据复印。如:一是2020年3月23日、2020年3月24日、2020年3月28日、2020年4月22日、2020年4月26日、2020年5月7日、2020年6月7日等7份零星采购支出单采购物品数目一致,金额均为637元;二是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22日、2020年6月28日、2020年8月20日等4份零星采购支出单采购物品数目一致,金额均为485元。”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全乡统一制作零星采购单,规范管理并督促老街村严守财经纪律,规范支出管理,规范零星采购支出单据审核,严把经费开支关。二是对反馈的2020年3月23日等7份零星采购支出单,逐一审核支出依据,已完成相关零星采购支出单的整改,并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8)关于“村组干部奖励资金发放不及时。如:牛滚塘村2019年村干部“以奖代补”资金100000元已于2020年1月10日下拨到村财乡管账户,但到目前仍有60000元奖励资金还在账户中;水塘村2019年村干部“以奖代补”资金120000元已于2020年1月10日下拨到村财乡管账户,但到目前资金仍没有发放到村组干部手中。”方面。 

整改情况:督促牛滚塘、水塘2个村委会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文件精神,及时研究整改,规范兑现村干部“以奖代补”资金。牛滚塘村2019年村干部“以奖代补”资金60000元已全部兑现到相关村、组干部个人;水塘村2019年村干部“以奖代补”资金120000元中的105800元,已于2022年4月1日发放到35名村、组干部的个人账户。 

(9)关于大芦山村“村财乡管”会计记账凭证管理混乱,零星采购单据不实。如:一是2020年9月26日前熊某燕参与就餐单据共8份,分别为5月7日参加脱贫攻坚工作会议、6月5日入村开展法律知识宣传、6月5日到铜厂乡勐拉镇参加学生劝返工作、7月20日接待脱贫攻坚考核组、7月22日接待脱贫攻坚普查组、7月22日—23日配合入村普查工作、8月15日开展农业技术培训、9月19日—21日入村摸底排查乱占耕地建房等,但经查看相关文件及与本人核实,熊某燕担任大芦山村驻村工作队员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始。二是2020年9月14日后欧某竹参与就餐单据共5份,分别为9月19日—21日入村摸底排查乱占耕地建房、9月28日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11月6日开展新农合收缴工作、11月18日开展新农合收缴工作、12月15日上级领导到村委会检查工作等。但经查阅相关文件材料及与本人核实,欧某竹于2020年9月14日—2021年2月18日期间休产假(共158天)。三是查看会议就餐单据发现,2020年9月7日后白某荣参与就餐单据共2份,分别为11月6日开展新农合收缴工作、12月15日上级领导到村督查工作等,但经查阅相关文件及询问本人核实,2020年9月7日白某荣已调金平县级部门工作,未到大芦山村委会参与任何会议或相关工作。 

整改情况:组织大芦山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乡财政所组织的业务培训,完成反馈涉及的会议就餐单据进行整改。及时调整村监会成员,强化村级财务监督。 

2.关于“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不到位、资金收回有风险”的方面。 

营盘乡党委牵头分析研判各村村集体经济项目现状,研究收回项目资金的措施方案,督促各村挂钩领导推进项目管理和资金回收具体工作,确保项目的持续发展或回收资金。 

(1)关于“营盘乡芭蕉河村委会山羊养殖协议明确,购买34只山羊交给乙方(陶某花)管理养殖,由于各种疾病的原因,至第一份协议到期即2020年10月24日时,陶某花不再续签协议,剩余20只羊。村委会又与村民杨某包签定养殖协议,合同到期日期2021年10月25日止。经核实,签到协议后又死亡2只羊,目前尚存羊18只,50000元乡财政下拨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的本金回收有较大风险。”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对适宜的山羊进行售卖,并将所得入集体经济账户,芭蕉河村委会于2019年10月28日和2021年2月21日通过出售山羊获得3260元和1168元共计4428元的收入,已全部入账至村集体经济;二是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选择适宜农户对山羊进行养殖,提高山羊的繁殖能力。目前由农户邓某刘进行管理养殖,至今已生育出6只,现山羊共22只,村委会采取定期检查,督促养殖户邓某刘经常调换草场,时刻关注市场山羊价格的变动,价格好的时候进行商量将适合出售的山羊进行出售,并将所得资金进行入账,确保两年内把本金收回。 

(2)关于“大芦山村委会山羊养殖协议签订日期为2019年4月15日,协议有效期为2019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15日。经核实,截至目前未续签协议,也未收回50000元乡财政下拨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的本金。”方面。 

整改情况:大芦山村集体经济养殖山羊项目于2019年4月份与采山坪村朱某华签订养殖山羊为期两年的协议,以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50000元投资与朱某华合作养殖山羊,两年分红利润10000元,于2020年7月8日、2021年7月15日分别上缴分红利润5000元,共计10000元已入村集体账户。经大芦山村“两委”班子研究,并于朱某华协商,决定收回50000元本金和延期4个月分红资金2000元。于2022年2月25日已收回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本金及分红利润52000元,并已入村集体账户。 

(3)关于“东瓜林村委会与熊某峰于2018年12月10日签订《重楼合作种植合同书》,协议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10日止,协议中未明确购置种苗金额及基建投入金额,经询问核实,购买重楼种苗支付20000元,购买三七种苗30000元,没相应的购置种苗发票等材料,目前合同已超期,但尚未续签或按合同要求收回本金,50000元本金收回有较大难度。”方面。 

整改情况:东瓜林村委会集体经济重楼合作种植项目合同超期未续签或按合同要求收回本金。合同期内项目已收回21100元利润,并已入村集体账户。经东瓜林村“两委”2022年2月18日会议研究决定,与熊某峰续签了合同,完善相关材料;鉴于部分三七、重楼腐根和死苗以及市场价格低迷等情况,决定出售现有的重楼,出售所得14500元,已上交村财乡管账户。 

(4)关于“罗戈塘村村委会与龙某华于2020年6月2日签订合作协议,合同时间为2020年6月2日—2021年6月2日,经查询相关资料,收益资金10000元已收取入账,但合同已到期,尚未收回本金50000元。”方面。 

整改情况:2022年3月11日罗戈塘村组织村“两委”和监委干部对罗戈塘村集体经济发展进行专题研究,经会议研究一致同意不再向龙某华收取2021年6月至2022年3月的村集体经济收益,龙某华需将村集体经济发展本金5万元归还村集体。龙某华已于2022年3月19日将罗戈塘村集体经济发展本金5万元归还村集体,并已入村集体账户。 

(5)关于“牛滚塘村委会用50000元村集体资金与李某龙砖厂于2018年12月23日签订入股合同,协议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止,协议中明确乙方每月支付甲方1700元利润,每年收取利润20400元,经调阅相关材料核实,村委会共实际收取利润22000元,现砖厂已停产,但协议中规定的利润金39200元、本金15000元尚未收回,资金收回存在风险。”方面。 

整改情况:经牛滚塘村“两委”会议研究并于李某龙商定,鉴于2020年至今砖厂处于停工状态,决定收回村集体入股本金50000元,利润分红视后期砖厂经营情况再行商定。李某龙已交回本金28000元,加上前期交回的22000元利润(视为本金),共计50000元本金已全部收回到账。 

(6)关于“水塘村委会于2018年12月27日与金平村天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合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止,村委会入股50000元资金种植刺嫩数、花红树等由乙方管理,但经询问核实,由于项目不成功,合同只履行了一年,但截止目前,50000元的入股本金尚未收回,本金回收有较大风险。”方面。 

整改情况:经水塘村“两委”会议研究,鉴于项目不成功,决定收回本金。金平村天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于2022年4月2日交回入股本金50000元,并已入村集体账户。 

(7)关于“太阳寨村委会用50000元村集体资金与红河时创装饰建筑有限公司,协议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2022年5月29日止,协议中明确乙方每年支付甲方10000元利润,经调阅相关材料及询问相关人员核实,村委会已收取2年利润20000元,但不清楚乙方公司当前具体地址及经营状况,收回第三年利润10000元及本金50000元存在风险隐患。”方面。 

整改情况:太阳寨村委会入股红河时创装饰建筑有限公司50000元村集体资金,已收取2年利润20000元,收回第三年利润10000元及本金50000元存在风险隐患。经过召开太阳寨村“两委”和乡工作队员分析研判会,决定收回本金及第三年利润。经太阳寨挂钩领导和村干部与红河时创装饰建筑有限公司对接协商,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已将入股本金和第三年的利润共计60000元转到太阳寨村财乡管的账户上,已整改完成。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研究少。营盘乡9个村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对党建工作研究少、谋划少、抓得少,日常管理松懈,没有抓好党建工作的办法措施,工作缺乏创新、缺乏特色亮点,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还不够深刻,培树先进典型不够、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带头专题研究和部署基层党建工作,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党建调研,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提高党委领导班子和村级党组织书记的管党治党责任意识。督促9个村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措施、年终有总结,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基层党建工作。二是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不断提升村级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工作质量,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党内活动形式和载体,在疫情防控、乡村治理等工作中开展党员“亮身份”活动,组建疫情防控突击队、志愿队等,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 

2.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营盘乡9个村党组织均存在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没有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不清楚自己每月党费是多少?如:鱼塘村党总支委员、村监委主任古四一年交一次党费;芭蕉河村党总支委员邓小刘一年交一次党费;东瓜林村党总支委员李雄英每半年交一次党费;牛滚塘村党总支委员、村监委主任钱绍东每两个月交一次党费;水塘村党总支书记木星景一个季度交一次党费。”方面 

整改情况:组织各村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提高村级广大党员对党费工作的认识。严格执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文件的通知》(云组发电〔2017〕16号)文件要求,明确党费收缴时间、金额等,不断规范农村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带头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教育引导全乡广大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3.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巡察中调取了部分党员的入党材料发现,存在发展党员材料填写不规范。如:罗戈塘村党总支徐华同志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落款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但《关于拟将徐华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落款日期为2019年11月7日;罗戈塘村党总支党员陶治河同志转正申请书落款时间2020年10月22日,但《关于拟将陶治河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落款日期为2019年11月7日。”方面 

整改情况:结合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排查整顿工作,深入开展各村督促指导发展党员工作,对各村党务工作人员开展一轮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从5个阶段、25个步骤不断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和材料,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进行了核实认定,完善了相关党员材料。 

4.关于“管党治党不严,党员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村党组织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格,不经常,管党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待加强,党员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如:鱼塘村党总支小寨党支部董进才、东瓜林村党总支古登山党支部杨忠、罗戈塘村党总支罗戈塘一村党支部徐珠、罗戈塘村党总支正式党员马春贵、水塘村党总支丛排村民一组党支部熊小灯、水塘村党总支黄泥寨村党支部梁进华等6名同志因违法多生育子女被营盘乡纪委处分;罗戈塘村党总支罗戈塘二村党支部徐绍明、水塘村委会原副主任李健伟2位同志因危险驾驶罪被判缓刑;罗戈塘村党总支营盘街党支部党员王光寿同志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局逮捕。”方面 

整改情况:各村党总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抓实党员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一是采取理论宣讲、党课等形式,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多彩金平”等学习平台,依托“万名党员进党校”“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二是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党的六项纪律、群众身边腐败案例及相关通报文件的学习,制定2022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民法典等党纪国法纳入党员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党员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营盘乡党委9个村级党组织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要求,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加强村级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做到坚持原则和程序、恪守底线,强化村级党员干部的培训,不断规范各项工作。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把握管党治党要求,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职尽责。村党总支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村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推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进一步整改落实。 

(四)坚持求真务实,开创营盘工作新局面。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各村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营盘工作新局面。                 

                                                                

  中共营盘乡委员会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