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3日至8月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金平县林草局进行巡察。2024年12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林草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深刻领会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县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坚决拥护、照单全收、原原本本、不折不扣、一项不漏地认真抓好整改。二是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党组态度鲜明,思想统一,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迅速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按照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工作。三是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四是组织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巡察反馈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研究制定《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林业和草原局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县委第二巡察组专项检查县林业和草原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问题整改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五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9月28日召开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对标省州县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履行职能职责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针对理论指导实践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抽调局属各股室及乡镇从事林业工作相关人员组建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案件整改恢复工作指导组,局领导班子挂钩包保联系乡镇,逐个图斑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2024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
(2)针对“林下产业谋划能力不足”的问题。研究《红河州金平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明确指导全县林下经济发展政策依据,召开党组会研究林下产业发展工作事宜,全力做好全县林下经济发展指导工作。2024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
(3)针对“‘千万工程’工作进度迟缓”的问题。研究制定印发了《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绿美三年行动计划》,认真抓好推进落实。完成义务植树80万株、人工造林0.44万亩,完成森林抚育0.5万亩,低效林改造1万亩。2024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
(4)针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更新调整县、乡、村林长责任区名录,全县设县级林长15名、乡级林长124名、村级林长93名;及时开展生态护林员信息数据的审核、比对工作,坚持生态护林员聘用按照“县级确定岗位、乡(镇)聘用考核、村级使用监管”的管理机制。2024年10月完成整改。
(5)针对“后期持续跟踪督促不到位”的问题。县林草局专班深入实地督查开展植被恢复和林地收回工作。目前金平县2021-2023年度森林督查164个违法图斑,案件查处率100%,植被恢复率85.98%、林地回收96.3%,分别提升了0.56%、20.74%、4.27%。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整改。
(6)针对“内控制度更新不及时”的问题。认真学习财经纪律制度规定,将《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中领导小组组长更新为现任单位主要领导;县林草局每年坚持排查单位内控制度,时时确保县林草局内控制度更新完善。2024年9月30日完成整改。
2.关于“思想觉悟不够高,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分析研判不到位”的问题。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分析上报各类风险研判报告14次,党组会议听取分析意识形态汇报4次,9月以来已完成林草领域分析研判上报3次。2024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
(2)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修改完善学习计划,党组书记认真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撰写重点发言材料,并进行严格把关审核,确保重点发言材料质量通关。严格召开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024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
3.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专项工作不重视”的问题。召开党组会党组书记传达学习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题会议精神,学习《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善始善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党纪学习教育引向深入的通知》,并提出贯彻落实方案;结合金平县林草工作实际,制定了《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乡村振兴林草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警示教育大会,做好以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2024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
(2)针对“补贴资金监管不力”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兑现补偿资金,完成兑付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6.55万元,收回发放至公职人员账户14人的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资金9.237万元,已全部兑现完成。2024年12月30日完成整改。
4.关于“宗旨观念不够牢,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不到位”的问题。完成林权档案资料移交1997盒61285件,协助不动产中心办理林权不动产登记受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6件,完成办理5件。2024年12月1日完成整改。
(2)针对“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工作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将《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印发执法人员,组织参与省、州、县组织的各类培训、法治专题讲座40人次,开展以案释法1次;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保护宣传活动,联合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及各乡镇林业站开展“候鸟及鸟类迁徙通道保护专项行动”“2024年清风行动”。2024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短板,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
1.关于“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落实有关规定精神不到位”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规定不严格的”问题。认真学习《金平县县级机关培训管理办法》《金平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收回超标培训、接待费6589元上缴国库。严格按照《金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共金平县委办公室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公务活动,进一步规范县林草局接待工作。2024年10月30日完成整改。
(2)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及时列支个人缴纳伙食费结余资金,已列支其他应付款(个人缴纳伙食费)4910元,该笔剩余资金继续列支中;组织财务人员清理“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经翻阅历年会计账簿,无法提供单据核销以上历史遗留挂账;明确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财务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及时处理账务,做好财务工作台账。2024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
2.关于“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日常警示教育不到位”的问题。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加强用身边的人警示自己,召开党组会,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监督好分管股室的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及局属各股室长共计15人参加会议;利用每周一学习例会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和时效性,并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2024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
(2)针对“开展家风家教、廉政谈话重视不够”的问题。组织召开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座谈会,学习违纪违法案例9起,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19份;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与新进人员进行廉政谈话7人次,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集中汇报5人次;班子成员听取所分管股室长汇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0人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2人次,2024年来对新任股室长谈话2人,工作调整谈话4人。2024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
3.关于“大局意识不够强,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有差距”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坚持‘一把手’作表率,执行会风会纪不严”的问题。认真学习《金平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一起违反会风会纪情况的通报》《金平县纪委监委关于一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认真贯彻落实会风会纪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2024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
4.关于“担当精神不足,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不到位”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召开2次党组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了“清廉云南”建设金平林草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了《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措施清单,组建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和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专班;全县林草要素保障工作队伍先后参加全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业务培训班20人次,网上可办率达100%,2024年以来共受理审核使用林地项目27个;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指南》,制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流程图、办事流程图。协助项目建设单位选址勘查10处,出具项目选址意见39份,出具矿权审查意见12份;出具了10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审查意见。2024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
(2)针对“落实为基层减负不到位”的问题。继续开展排查各类APP小程序应用,及时与省、州、县对接,杜绝增加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的发生,确保林草工作有序推进。全县护林员生态巡护APP上线率已达54.61%,该项APP巡护也被州局取消,不再开展使用。2024年9月30日完成整改。
(3)针对“制发文件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修改完善符合林草实际的《金平林业和草原局党组2022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制度执行程序,按照起草—审核—签发过程,由股室长起草、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后签发,确保文稿质量提升。在制定工作计划时立足于金平林草工作实际,拟定文件内容,从严规范文件,不发照抄照搬和脱离实际的文件。2024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
(4)针对“开展工作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金平县专项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负面清单》《中共金平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规范管理的工作提醒》等文件精神,规范使用“学习强国”APP,不再开展学习积分评比排名活动及其他未经批准和不规范的活动。2024年9月30日完成整改。
5.关于“责任意识淡薄,森林草原防火物资管理缺失”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未建立防火物资管理制度及全链条管理定期核查储备物资,造成部分防火物资损坏”的问题。研究制定《金平县森林防火物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定期不定期检查仓库物资情况;认真清理仓库防火物资清单,进行明细分类保管,定期不定期对物资、机械进行保养,确保物资作用发挥。完成森林草原防灭火库存物资清理。2024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
(三)关于“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执行党的组织纪律不到位”方面
1.关于“开展党务工作不严谨”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开展党务工作不认真、粗心大意”的问题。通过三会一课和县级培训,加强对党建业务工作者的培训10人次,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把关换届选举程序,明确发展党员工作流程。2024年12月9日完成整改。
2.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未严格按照要求足额收缴党费”的问题。加强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将57名党员未足额交纳党费483元收缴后存入金平县委组织部指定的党费上缴账户,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2024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
3.关于“对党员发展工作重视不够”整改进展情况。
建立健全党员发展计划,确保党员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增加党员与群众的互动,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党员责任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发展党员程序和工作流程,积极主动与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沟通衔接,做到发展对象能按时吸收。2024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
(四)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意识不强,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长期坚持不足,存在反弹回潮现象”的问题。积极拟定措施,收回涉及17人2.69万元上缴财政,整改完毕。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制定《金平县护林员管理制度(试行)》印发各乡镇、局属各股室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形成长效常态化管理机制。2024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
三、下步工作打算
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对基本完成整改的1个问题,持续开展整改。金平县2021-2023年度森林督查164个违法图斑,案件查处率100%,植被恢复率85.98%、林地回收96.3%。针对因公墓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造成林地恢复、回收难的问题,及时向违法主体下达催告书要求限期整改,并以函告的形式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工作提醒,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尽快补办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在后期的审核审批过程中,将提供从受理到批准“最多跑一次”服务,林草窗口“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第一时间送达”。力争在2025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051001;地址:金平县河东南路267号;电子邮箱:jplyjbgs@126.com。
中共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