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3日至8月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联社进行了巡察。9月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联社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公布如下: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顺利完成,县联社党组第十三次会议研究,成立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监事会办公室,确定了整改负责人、责任股室、整改时限,为巡察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压实整改工作。经县联社党组第十三次会议研究,制定《金平县供销联社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及《金平县供销联社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专项检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反馈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清单,让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更加清楚明了。
(三)稳步推进整改。根据两个整改方案制定的措施清单,各股室、中心、公司任务明确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机制,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学用结合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县联社制定完善《中共金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管理制度》,印发《关于实行党组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的制度》的通知,让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强总理、刘国中副总理对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作出的指示批示精神。年内机关共计开展政治理论学习32次;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年内共计开展政治理论学习63次。【已完成整改】
(2)对“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推进不力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县联社制定印发《金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社有企业“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社有企业经营风险降低,“三降两清一扭”工作有了明显好转。截至12月底,社有企业“两金”占比1.41%,上年同期1.80%,同比减少0.39%;资产负债率7.0%,上年同期11.30%,同比减少4.30%;三项费用率44.24%,上年同期44.98%,同比减少0.74%。【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对关于巡察反馈“日常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县联社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及《红河州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制定印发《金平县供销联社2024年工作计划》,围绕“开展社企提质增效,建强为农服务平台”等十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实现社有企业营业总收入比上年度增加、“三降两清一扭”明显好转、农业社会化服务达标等目标任务,年内没有出现被通报情况。【已完成整改】
2.对于巡察反馈“思想建设有短板,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县联社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做到每月对上月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等内容。年内党组共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领域问题12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目前,本单位未出现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
(2)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县联社组织学习了《中共金平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金平县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四个责任”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四个责任”清单意识,分别履行好党组、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抓好宣传、网络安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宣传阵地管理等工作,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与以前相比有了一定的提高。【已完成整改】
3.对于巡察反馈“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上级重大部署决策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综合改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县联社制定下发《金平县金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完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人事任命,并按程序报县委组织部审批;社资委通过了《金平县金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即将开展注册公司工作。制定下发《金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暂行)》《金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金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出资人监管职责清单》等制度办法。目前,公司组建正在按程序申请。【基本完成整改】
(2)对“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县联社加强对基层社的业务指导,10月22—23日,完成对马鞍底供销合作社及勐桥供销合作社的检查,进一步明确基层社在引导群众、指导群众开展农业生产生活的重要性。根据实际情况,勐桥供销社群众服务工作已暂停;马鞍底供销社依托的金平马鞍底依卓兰古树茶产销专业合作社营运较好,能带动周边群众搞好市场发展,在群众中带头作用较明显,建议继续做好本地区群众的服务工作。12月上旬,县联社监事会会同财务股完成对勐拉供销社、日杂公司、老勐供销社的财务检查指导,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已完成整改】
4.对于巡察反馈“领导能力不足,科学决策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对巡察中反馈的紫陶产品的滞销积压问题,11月23日,县联社研究制定了《金平县供销联社紫陶产品销售方案》,目前紫陶产品已运至第三方门市进行代售。今后,县联社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根据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基本完成整改】
5.对于巡察反馈“责任意识不强,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章程及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县联社印发《金平县供销系统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成立了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供销社的社有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11月21日,第三方公司进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计划2025年2月完成该项工作并出具清产核资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县联社资产营运管理中心根据清产核资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重新登记入账。日杂采购公司已完成2021年至2023年购入固定资产的录入。【基本完成整改】
(二)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6.对于巡察反馈“清廉云南建设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于“形式主义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供销系统实际,县联社重新制定完善了“清廉云南”建设金平实践工作措施清单,按照措施清单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清廉云南”建设金平实践工作在供销系统落地见效。今后,县联社将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持续纠治“四风”,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做到政治上强起来、业务上精起来、作风上硬起来,让人用心干、扎实干、主动干,促进工作作风全面转变。【已完成整改】
(2)对“推进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县联社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共金平县委办公室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金办发〔2024〕47号)和《金平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加强纪律教育,让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并执行相关纪律和规定。对于下乡未缴纳伙食费问题,已补缴伙食费共计160元。【已完成整改】
(3)对“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着力提升敢于担当的能力与素养,在面对各类事务时,始终秉持大局意识去思考问题,清晰梳理现实状况,通过科学合理的分析进行决策,并且有果断抉择的勇气与魄力,坚决摒弃畏首畏尾、犹豫不决的工作作风。【基本完成整改】
7.对于巡察反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违规转嫁下属企业报销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县联社积极向县委政府报告,与县财政局对接,以《金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给予解决全州供销系统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所需资金的请示》(金供报〔2024〕1号)文件上报县人民政府,争取整改资金。【基本完成整改】
(2)对“存在一函多餐。”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县联社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共金平县委办公室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金办发〔2024〕47号)规定,严把接待关,防止公务接待一函多餐情况再次发生。对于巡察反馈一函多餐问题,已由陪同人员补交就餐费用880元。【已完成整改】
(3)对“陪餐人数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县联社按照《中共金平县委办公室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金办发〔2024〕47号)的规定,对于陪餐人数超标的2餐,已由陪餐人员补交伙食费60元。【已完成整改】
(4)对“社有企业、基层社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县联社将按照《章程》及《社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社有企业及基层社的指导。2024年12月底,社有企业和2家基层社已完成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人事薪酬制度等建设;参加州税务局举办的“关于举办全州供销系统2024年涉税业务知识培训班”的学习;12月15日前,县社监事会联合县社财务股对2家基层社和日杂公司财务进行了检查,提出财务不规范问题12个,已文件反馈到各单位进行整改;2024年结合全州审计工作,对2个基层社和日杂公司同步进行审计,使供销系统“监审合一”工作得到了落实。县社通过监督和指导,促进基层社和日杂公司各项工作得到不断规范,开展好服务三农工作。【已完成整改】
8.对于巡察反馈“规矩意识不强,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社有企业落实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县联社重新安排人员接手出纳工作,新接手的出纳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至今没有出现提取现金支付的情况。今后工作中,县联社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防止反馈情况再次发生。【已完成整改】
(2)对“报销审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县联社已修订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务出差审批规定、财务报销制度程序,明确财务人员业务审核程序,财务人员严格守好报销最后一道关,防止报销审批不规范的情况再次发生。【已完成整改】
(3)对“执行工会经费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县联社已组织对工会管理办法的学习,规范工会经费管理要求,同时积极向县委政府报告,与县财政局对接,以《金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给予解决全州供销系统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所需资金的请示》(金供报〔2024〕1号)文件上报县人民政府,争取解决资金。【基本完成整改】
9.对于巡察反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县联社修订完善并印发了“三重一大”制度,规范了“三重一大”的研究范围,年内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没有出现违反“三重一大”的决策行为。【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0.对于巡察反馈“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县联社不断健全完善党费管理制度,加强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培养,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收交党费。已全部完成补交党费120元并上交县直机关工委。【已完成整改】
11.对于巡察反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开展谈心谈话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对于巡察反馈“谈心谈话内容相同”的问题,年内已根据谈心谈话对象的工作情况认真撰写谈心谈话提纲并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已完成6人次的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已完成整改】
(2)对“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县联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持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信号。年内组织召开供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议3次。对于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被处分的2名人员进行了跟踪谈话;对于违反值班工作纪律的2名人员给予提醒谈话,并在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通报;对于因醉驾被县交警大队查处的1名人员给予免职降薪处理,并在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通报。【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12.对于巡察反馈“政治站位不够高,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对“上轮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县联社机关修订完善了《机关管理办法》,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规定,加强对财务人员教育管理,年内没有出现违规列支公务接待、无公函接待、现金交易等违规情况。【已完成整改】
(2)对“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对于联社资产营运管理中心的长期挂账问题,县联社已经成立追款工作组,追款工作组已向相关人员下发了《追款通知书》,目前追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下一步工作中,县联社根据收款情况,计划采取法律途径追缴欠款,解决长期挂账问题。【基本完成整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县联社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继续大力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金平县供销联社办公室,电话:0873-5221573;地址:河东南路294号;电子邮箱:jpgxsbgs@163.com。
中共金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