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0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金平县委党校进行了巡察。2024年11月29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金平县委党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深化学习,凝聚思想共识
县委党校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视为首要政治任务,收到反馈意见后即刻召开校委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专题研讨巡察整改工作,对反馈意见与问题进行深度剖析,精准溯源。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升认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投入巡察整改工作中。
(二)精准施策,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巡察整改工作高效推进,县委党校紧密结合实际,对照反馈意见与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时间节点,并将责任细化到人。成立了由常务副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问题。通过层层传导压力,精心组织部署,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三)压实责任,确保整改成效
县委党校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担当,定期跟进督促问题整改情况,对复杂难题组织校委会集体研讨。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科室及责任人细化整改措施,做到责任明晰、目标明确、措施精准,目前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上级党委工作要求不力”方面
1.关于“对政治巡察的认识不足,存在应付过关心态”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未经核实多次向巡察组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情况说明”问题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并邀请驻县委办纪检组讲授巡视巡察工作相关知识,强化对巡察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主要负责人对当事人提供与事实不相符的情况说明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巡察工作要求置若罔闻”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加强干部职工对巡察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分管领导对抄袭谈话提纲的两位当事人分别进行谈话、批评教育,涉及人员已上交书面反思材料。
2.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履职不清”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3)针对“校委会作用弱化,工作分工不清”问题
参照州委党校校委工作分工文件,研究制定并下发《中共金平县委党校关于调整校务委员会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校领导强调校委会列席人员只有建议权,无表决权。
(4)针对“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不力”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强化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意识。二是组织干部职工整理图书室书籍,并分类造册登记,共登记图书3354册,指定办公室专人管理图书室,对借阅书籍进行登记。
(5)针对“保密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加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二是在县委宣传部指导下,对2本“秘密”书籍烧毁处理。三是已将《金平县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归还县纪委。四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密材料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清退。
3.关于巡察反馈“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6)针对“落实内控制度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组织4个教研室15人分组到各挂联乡镇宣讲,共宣讲25场次,受众945人次。二是组织学习余玉龙书记在金平县领导干部培训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五年新年贺词》,各个教研室领学相关业务知识。三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让制度落到实处。
4.关于巡察反馈“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7)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缺失,肃清落马官员余毒不力”问题
全面排查清理存书,对问题书籍造册登记并处理。目前完成无问题图书登记3354册,涉“落马官员”书籍32册56本、光盘1碟在宣传部门指导下进行烧毁处理。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严格落实图书室管理制度,对涉“落马官员”图书不定期清理排查。
5.关于巡察反馈“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8)针对“落实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要求有差距,分析研判不深入”问题
一是持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建立健全定期分析研判机制。二是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邀请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人员讲授《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基本知识》等专题,提高意识形态防范化解能力;三是建立严格的审核上报流程。建立分析研判报告“三审制”,科室长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避免再次出现雷同。
(9)针对“化解意识形态风险能力不足”问题
一是强化学风学纪教育。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共举办培训班3期,开班前进行学风纪律教育,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领域相关纪律做了重点强调,并观看《问剑破局》警示教育片;二是加强对建立的学员微信群等网络监管。要求学员在微信群中要始终保持真实姓名,随时掌握学员思想动态,避免发表不良言论情况发生,并在培训期间时常强调培训纪律教育,培训班结束后及时解散清退班级信息群,3期培训班学员微信群均未出现学员不良言论等问题。
(二)关于巡察反馈“巡察‘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实”方面
6.关于巡察反馈“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0)针对“巡察整改不到位,解决问题方法不多,资产流失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根据向县政府法律顾问咨询情况,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待到房屋租赁最长期限2026年时,如租户仍不退房,则向法院申请撤销原签订租房合同。二是已向涉及两户租户送达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20年规定的《告知书》,及就《终止合同协议书》进行协商。经初步协商,两户租户同意按《合同法》相关规定于2026年将房屋退还党校,但就租金退还事宜还需进一步协商。三是持续跟踪问题进展,及时与租户协商退租事宜,争取尽快达成共识。
7. 关于巡察反馈“常态化整改压得不实,问题整改边改边犯”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1)针对“会议记录混乱”“执行财经纪律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会议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规范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翔实、准确,并于2025年使用专本记录。二是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对无经办人签字的发票补签完善签字。三是针对“会议记录混乱”“财经纪律不规范”问题,由分管领导负责适时监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巡察反馈“贯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差距”方面
8.关于巡察反馈“经济事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2)针对“对外签订合同不严谨”问题
一是涉及单位与相关部门对接,增加保洁服务资质,将“住宿服务*住宿费”发票共计44825元红冲作废,重开“生活服务*保洁费”有效票据44825元;余21170元未付款项待付款时,认真审核确保签订合同、开具发票与实际业务是否相符。二是举一反三排查已经签订合同中是否存在类似问题。
9.关于巡察反馈“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3)针对“一函多餐、无函接待、吃空函”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学习。财务室人员领学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平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金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金平县县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让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掌握有关财经纪律,避免再次出现违规接待情况。二是及时退回违规吃喝费用。收回违规吃喝费用3228元,并上缴国库。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规范接待,杜绝违规接待再次发生。
(14)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学习。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金平县县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金财发〔2023〕24号),在今后工作中差旅报销审核人员严格审核。二是及时退回违规报销差旅费334元,并上缴国库。三是严格审核差旅费报销凭证,确保报销凭证准确完整,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5)针对“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是今后对政府采购目录中规定的产品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各类单据,不符合报销且手续不完善的不予报销。
10.对于巡察反馈“财务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6)针对“财经纪律意识淡薄。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未履行审批程序”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学习。财务人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加强全体人员的财经纪律教育,强化财务管理。二是及时退回违规开支费用。退回违规开支费用1401.5元,并退回工会账户。三是及时调整列支经济科目。对科目列支不符的3385.40元进行了经济科目调整,从培训费调整为办公费。四是补充完善审批程序。对无经办人签字、无领导审批的支付凭证由相关人员进行补签。五是严格把关审批程序,分管领导不定期提醒监督,杜绝随意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
(17)针对“对附件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学习,组织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学习财务业务知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完善相关票据材料。将发票名称错误的原发票作废,且重新开具正确发票;对出差地与住宿地不符报销费用250元问题,经核实后由当事人提供情况说明,并完善相关财务资料;对因会计设置打印时设置错误,座机费281元、水费79.4元,而实际支付54.6元、306.60元的问题,已重新设置打印凭证。针对领导签批日期在发票落款日期之前的问题,已与涉及领导沟通并修正领导签字日期。三是针对凭证购买“家具礼堂椅242把”,验收单为200把的问题,经翻阅凭证核实,凭证与验收单一致,皆为242把。四是针对凭证2300元,实际支付2880元的问题,经翻阅凭证核实,凭证共计2页,累计记账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相符。五是严格审核财务附件,对不符合规范的凭证不予报销。
(18)针对“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关于行政长期挂账问题,截至2025年2月27日,已支付353336.66元,余530979元未付,未付资金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划拨培训经费和党校工作经费。二是关于未向老党校小区住户收取历年水费问题,已于2024年11月收取完成,12月16日存入单位账户。
(19)针对“缺少必要的报销附件”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并就培训费用报销所需附件及相关要求作了讲解。二是及时补充完善报销附件。关于工会活动无方案的问题,已补充完善工会活动方案;支付学员宿舍装修费经办人不详、未附方案、合同、结算表等材料问题已补充完善;支付“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费未附培训文件、签到册问题已补充完善。三是严格审核报销附件,对材料不完善、不符合规范的凭证不予报销。
(20)针对“无发票列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行政账支付2000元水费无发票问题,经翻阅凭证核实,2020年11月25日在一体化中支付金平四通商行的桶装水费用2000元,由于账户名称错误被银行退回,2021年1月再次支付,实际为同一笔资金同一张发票,已将2020年11月记6号凭证支付金平四通商行的桶装水发票复印作为附件补充。二是关于工会账支付工会活动费552元无发票问题,经核实552元中150元已有发票,无发票的402元实为向零星百姓购买菜品,无法出具发票,已由经办人出具情况说明。
(四)关于巡察反馈“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足”方面
11.对于巡察反馈“党务工作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1)针对“党费收缴不严格”问题
一是认真核算2016年来党费交纳情况,及时补交未足额交纳的党费322元,并将补交党费存入县委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二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按规定核算党费,并定时收缴党费。
(2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已按规定上好党课,未再次出现以学习文件代替上党课情况。
(23)针对“预备党员行使选举权”问题
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重点对党员(预备党员)权利义务的规定进行了学习,严格执行党员的权利与义务。
(24)针对“党内组织生活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材料的审核把关。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度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024年组织生活会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25)针对“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问题
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审核把关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材料,并将校委委员纳入参加民主生活会范围。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全面从严治党根基
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敏锐性,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各科室及相关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意识,促使其主动担当作为。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切实抓好巡察整改,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上率下,确保巡察整改做到责任落实无死角、无盲区。
(二)持之以恒推进,巩固深化后续整改成效
持续保持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高度重视,坚持整改目标不动摇。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通过检查、评估等方式,检验整改成果是否稳固,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目标。而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切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标本兼治,转化巡察整改丰硕成果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坚持举一反三,将巡察整改与干部教育培训、科研资政等主责主业紧密融合,针对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通过整改,解决当前存在的具体问题,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提升管理水平,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5221366。
中共金平县委党校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