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4日至7月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水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8月18日,县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党组履行整改情况。局党组在巡察整改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一是迅速部署,建立领导机制。收到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有专门的力量来统筹推进。二是周密策划,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会深入研究反馈问题,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路线图”。建立问题清单,将反馈问题逐一梳理,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细化成33个具体问题,并制定了55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与时限,方案明确每一项整改任务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及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实行“挂账销号”管理。三是全面推进,狠抓整改过程。在整改过程中,对照责任领导分工,分管领导带领股室研究和整改,督促股室按要求整理上报整改材料。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事项,先由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人员集体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由党组班子集体研究解决,必要时向县级分管领导汇报争取解决。办公室适时提醒各股室跟进整改,每周召开1次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听取整改推进情况,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四是着眼长远,巩固整改成效。局党组在抓好“当下改”的同时,注重“长久立”,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弹。
(二)党组书记落实整改情况。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负全责。一是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书记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反馈意见,部署整改工作,主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总体方向和基调。二是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整改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党组书记直接关注、深入了解,主动牵头协调,明确各方职责,为整改扫清障碍。三是重头任务亲自督办。党组书记通过审阅台账、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等方式,实时掌握整改进度,跟踪问效,并对整改效果进行把关。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对巡察工作重要性严肃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局党组3次研究县委巡察工作,针对思想认识、纪律观念等方面存在问题集中开展谈话、批评教育,严禁再次出现迟报材料的情况。
2.对于巡察反馈“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水务局内部管理制度,重点强调“三重一大”纪律要求,确保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二是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党组会议等重要会议,安排专人记录,确保记录内容准确反映会议实际,按规定存档保管。三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对2024年个别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而在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优秀”进行整改。四是县直机关工委就“民主评议党员不合规”问题对党组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3.对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与省州水利部门对接协调,原“金平河八道班至干校段治理工程”未下达资金需治理河段已纳入金平河整河治理需求,对已下达完成的治理段单独进行完工验收,目前正有序推进。二是对部分没有实体工程项目已和州水利局汇报对接,州级不要求验收,已完成整改。三是对已建设完成的工程完成验收;对个别由于资金不到位或者部分到位的工程,已经完成部分验收。四是对部分需收尾的工程,督促业主方及施工方积极组织协调收尾工作,及时整理材料,完工后及时验收。五是对已实施的项目完工部分受自然灾害损毁,修复资金大且目前无资金来源,施工单位无能力进行修复,据实说明情况。六是项目资金被财政收回的项目,已向县政府上报返还收回资金的请示,待资金到位后组织实施。
4.对于巡察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金平县水务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县水务局网络舆情监控应急处置预案》,已对出现的错误及时改正。二是印发补正告知书,并与文件接收单位进行了对接说明。三是通过党组会对网络安全进行研究,分析研判存在的短板,深化专项排查。四是对存在安全风险的系统链接,均已停用。
5.对于巡察反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研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5年承办建议、提案共24件,已全部完成办理。二是梳理出2022年至2024年办理为B类的建议提案6件,办理结果升为A类的3件,已及时进行答复。
6.对于巡察反馈“重大水利项目前期谋划缺少前瞻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JH治理工程,已向县政府上报返还JH收回资金请示,待资金到位后组织实施损毁河堤和实施管理房。二是麻子河大寨段治理工程,工程前期设计批复与实施不一致,已多次沟通协调,目前未达成一致意见。三是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勐拉集镇供水工程,目前正在与小铜厂村民小组协商,征求群众对项目取水点意见。
7.对于巡察反馈“农村供水保障抓得不实不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金河镇白马河村委会取水点问题,目前水源未确定,待确定水源后将供应管材确保正常供水。二是勐桥乡红桥村委会农村供水管网受“摩羯”台风影响受损问题,已完成申报边境转移支付资金60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
8.对于巡察反馈“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书面形式通报“蜂王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水土保持整改中的滞后问题。二是执法人员对项目建设具体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9.对于巡察反馈“河(湖)长制工作执行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组织体系。成立工作组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根据省、州河(湖)长制工作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领域,细化工作任务措施,推动总河长令行文执行。二是压实河长责任。及时调整充实县、乡、村三级河长213人,各级河长累计开展巡河10072次,三级巡河达标率分别为100%、83.87%、85.51%;交办、督办问题42个,办结39个,处理中3个。三是落实协调机制。组织召开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1次,就服务和履职等工作进行培训。
10.对于巡察反馈“打击涉嫌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侵占河道及非法采砂整治。河道专项整治70人次,累计巡查25条河道46个采砂点,打击非法采砂案件2起,会商面商2次,查处非法采砂行为1起,取缔1起非法采砂点,有效维护了河道管理秩序。
(二)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彻底”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1.对于巡察反馈“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及时发放临聘人员工资。二是已向县政府上报请示,向分管副县长汇报,待批复资金到位后及时解决。三是学习上级关于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及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四是收取工会会费,尽可能保障职工节日慰问。五是党组会研究部署团(青)、妇女、工会、统战工作,成立青年活动组;制定印发《金平县水务局工会工作制度(试行)》《金平县水务局工会管理制度(试行)》并严格贯彻落实。
12.对于巡察反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已将2022年、2023年发放物品资金收回并按原渠道返回。
13.对于巡察反馈“执行财经纪律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向县政府上报请示,向分管副县长汇报,待批复后及时将资金冲抵。二是已完成票据整理并归入会计档案。三是已完成补签,此后将引以为戒,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14.对于巡察反馈“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要求施工方尽快完善资料提交验收;金水河南科村委会南溪河河道修复项目已完成验收。二是“金平县藤条江勐拉镇至金水河镇段治理工程”涉及基本农田、林地尚未解决,将加强对接协调,落实项目要素保障,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投资。三是部分工程支付项目资金超过质保期,已无收取质保金必要,部分项目已按要求收取质保金。
15.对于巡察反馈“信访问题后续办结跟踪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闵某某反映问题诉求核查情况进行答复,并将书面答复邮寄本人。二是通过电话、面谈方式与刘某进行沟通并回函,刘某电话回复表示满意。
16.对于巡察反馈“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学习《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文件,强调采购相关要求,此后严格按要求办理采购事项。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7.对于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按要求开展会前集中学习研讨,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二是县直机关工委就“组织执行力不强、谈心谈话走形式”问题对党组书记进行专题谈话和批评教育,要求严肃认真对待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谈心谈话“全程监督”。三是谈心谈话实行“即时确认”方式,确保谈话时间充足,谈话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
18.对于巡察反馈“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时通报发展党员进度情况,已对黄某某的谈话记录进行修改并存档。二是县直机关工委就“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问题对党组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
19.对于巡察反馈“人事调整随意性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酝酿和分析研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基础进行综合研判。二是规范操作流程,落实集体决策,须上党组会研究,经集体表决确定,会议记录需完整存档,全过程公开透明。
(四)关于“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实”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20.对于巡察反馈“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三岔河水库项目经县委、政府多次与下游电站协调,已同意建设。二是关于“往来款(借款、垫付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已向县政府上报请示,向分管副县长汇报,待批复后争取资金冲抵。三是“金平县11家河道采砂项目、2家鱼塘水土保持补偿费应征收共25.48万元”的问题,按照河道采砂方案批复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达到编制水保方案条件的,督促采砂企业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并按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四是组织学习水务局内部管理制度,重点强调“三重一大”相关要求,确保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理论学习与政治建设。一是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理论学习机制,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领导核心作用贯穿“治水兴水”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对照巡察反馈指出的政治偏差,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持续解决重点难点与遗留问题。一是对正在整改的事项,定期组织评估,检查整改效果是否扎实,是否存在“纸面整改”“数字整改”现象,巩固整改成效;需要一定时间消化解决的难点问题、复杂问题,制定持续攻坚计划,明确时间表、责任分工,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二是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配合相关部门持续跟进,确保处置到位。
(三)持续推动成果转化与高质量发展。一是将整改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工作的举措、改进工作的方法。二是把巡察整改激发的动力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成效,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本单位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金平县水务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5225599;联系地址:金平县河东南路267号行政中心4楼;电子邮箱:jpsl5221376@163.com。
中共金平县水务局党组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