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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纪委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建水县住建局党组存在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1.县住建局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县住建局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无接待公函、未执行“先审批后接待”共有17次,涉及金额30628元;2017年至2019年期间,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共发生51次,涉及金额65447元;2018年5月超范围支付接待费1353元。2.县住建局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县住建局干部职工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违规报销伙食补助费及差旅费共有15笔共43人(次),涉及金额12870元。3.县住建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县住建局于2017年12月发放了2015年-2016年目标责任奖82000元;县住建局下属单位环境卫生管理站2017年至2018年购买洗衣液、毛巾、卷纸、洗发水、牙膏等劳保用品按季度发放给单位职工及劳务派遣人员共38人,涉及金额22711.9元。4.县住建局违规管理和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县住建局长期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车辆19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之后,县住建局主要领导配备专职驾驶员,相对固定使用公务用车;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之后,两位事业身份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同时还存在驾驶员用单位油卡为时任主要领导的私家车加油的问题。综上所述,县住建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政治意识不强,党的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导致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县住建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局党组负有全面领导责任。2021年1月13日,建水县纪委给予建水县住建局党组全县范围内“通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