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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纪委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建水县住建局副局长孔繁波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1.违规组织宴请。2020年11月19日,建水县住建局原新老局长作工作交接,县住建局安排部分人员在县城乡园林绿化公司食堂就餐,本餐食材费用843.50元由县城乡园林绿化公司虚开工程项目款抵扣。2.违规公务接待。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期间,县住建局违规公务接待6次,接待费6844.98元由县城乡园林绿化公司虚开工程项目款抵扣。3.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县住建局机关无公务用车编制,2020年10月以来,因工作量大,为解决住建局的各科室用车问题,县住建局机关占用了3辆代管企业车辆,费用由原单位承担。另外,县住建局其他班子成员和机关人员在下乡、外出开会时也会使用下属单位车辆。以上车辆相关费用由原单位承担。综上所述,孔繁波同志作为建水县住建局分管局办公室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对县住建局违反上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9月7日,建水县纪委给予孔繁波同志全县范围内“通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