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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监督检查确保2021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

  2020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中央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对“两节”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为强化监督检查,推动《通知》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确保全县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监督责任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确保《通知》精神落地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任务,强化重点监督、专项检查,推动《通知》部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要突出政治监督,坚持从政治纪律查起,紧盯责任落实,聚焦“关键少数”,对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走过场、搞变通、打折扣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防止“标签式”“浮萍式”的政治敷衍、政治表态。要强化精准监督,把握“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督促各级党组织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深入研析、逐一排查在做好疫情防控、关爱困难群众、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保障群众平安有序出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堵点难点和短板弱项,及时妥善推动解决。要找准监督切入点,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手段,采取交叉式、推磨式、体验式、“飞行点穴”式等检查方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做到监督前移、监督跟进、监督有效。要精准执纪问责,对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解困纾困、平安出行、安全生产等方面出现问题的,要逐项对标对表、及时查处,以严格的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不折不扣地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党中央的关心和温暖送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二、紧盯关键节点,从严纠治“四风”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元旦春节关键节点,扭住不放、寸步不让,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坚持问题导向,高度关注《通知》所列“四风”重点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既严厉惩治纠正,又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着力提升正风反腐败质效。要创新监督方式,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科学监督,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手段,深挖隐形变异“四风”,深化整治各类节日期间享乐奢靡和餐饮浪费问题,切实增强工作实效。要围绕发现、处置、整改节日“四风”问题,加强与公安、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加强与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之间的统筹衔接,进一步畅通党员、群众监督渠道,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内外互动的监督合力。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坚持分析研判在先,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精准把握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四风”突出表现和易发多发岗位,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靶向发力,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对于落实《通知》部署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

  三、强化纠树并举,推进综合治理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以他律推动自律、以自律增进自觉,实现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在对“四风”问题严查快处、通报曝光过程中,要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综合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以案促改,对反复发生、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剖析、掌握症结,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建议,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与时俱进完善制度、优化治理、破解顽疾。要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召开廉政教育会议、开展案例警示、组织自查自纠等,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破除特权思想,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要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宣传教育,探索更具传播力、说服力、感召力的教育方式和载体,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四风”,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四、坚持率先垂范,带头贯彻落实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深入学习《通知》精神,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机关每一项具体工作、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身上,在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上走在前列、作出示范。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加强留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对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稳妥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党内纪律部队”使命职责,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走在前、作表率,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

  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县监委各派驻机构在检查当日如果发现问题的,请及时填报日报表(附件3)报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委大楼7-06)。

  各乡镇纪委和县纪委县监委各派驻机构请分别于2021年1月6日、2月18日下午15:00以前,将节日期间监督检查情况报告、有关统计表格(附件1、2)以及监督工作场景照片3张一并报送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所有上报的材料除照片只需报送电子版外,其余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纸质版需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李绍清、所绍飞、张倩;

  联系电话:7660099(传真);

  邮箱:jsjwdfs@163.com。

  建水县纪委县监委举报方式:

  来信请寄:建水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  邮编:654399

  来访请到:县行政中心县委大楼108室

  举报电话:12388

  附件:1. 建水县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2.建水县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清单

  3.建水县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日报表

                                                        中共建水县纪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