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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纪委县监委(含县委巡察机构)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纪委县监委(含县委巡察机构)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建水县纪委县监委(含县委巡察机构)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建水县纪委县监委(含县委巡察机构)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建水县纪委、建水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现派驻监督、监察全覆盖。县委巡察办设在县纪委,负责组织全县巡察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纪委县监委内设机构16个(2020年新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驻(出)机构15个,县委巡察机构6个(含县委巡察办1个,县委巡察组5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建水县纪委县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冯志礼书记、晏春云书记莅建调研工作要求,牢牢抓住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持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坚定不移落实“两个维护”。二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驰而不息推动作风建设;三是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四是精准高效执纪审查,科学构建良好监督格局;五是扎实抓好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执纪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11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8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88.4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48.3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编制数增加,新调入人员增多,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及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88.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88.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88.48万元(本级财力2288.4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48.3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编制数增加,新调入人员增多,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及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88.4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8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8.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0.3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行政人员支出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均增加,遗属补助提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项目支出2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确保乡镇日常谈话安全,需进行乡镇谈话室规范化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为保障外出办案,对纪检监察公务用车进行更新。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人员日常公用经费。
1.201(类)11(款)01(项)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1622.76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201(类)1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1年预算数为280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3.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0.8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52.32万元,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5.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86.68万元,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6.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1年预算数为44.99万元,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7.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72万元,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8.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97.21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1.50万元,较上年增加65万元,增长139.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3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8.50万元,较上年增加65万元,增长481.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5万元,较上年增加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有两辆公务用车由于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较差,计划于2021年报废,并购置两辆新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纪检监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购置纪检监察公务用车两辆,保障外出办案、办公人员安全。
2.乡镇谈话室规范化建设经费:按照州纪委州监委对乡镇谈话室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预计完成李浩寨乡、西庄镇、青龙镇、坡头乡、普雄乡、面甸镇、甸尾乡、岔科镇、盘江乡、利民乡、南庄镇,共计11个乡镇谈话室规范化建设。
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加强党风政风监督室日常工作;四是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4.巡察工作经费:一是按照中央和省州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巡察全覆盖工作。对余下县级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并开展好巡察“回头看”工作,圆满完成十一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二是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严格执行“三个汇报”机制和县级领导参加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会,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对巡察工作督促整改,积极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巡察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三是加大巡察工作宣传力度。开展好对部门、村(社区)巡察工作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有效提升群众对巡察工作的参与度与获得感。四是抓好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每轮巡察动员会后,加强组织巡察人才库人员的培训工作,配合上级要求做好人员培训。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2.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6.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增加,调入人员增多,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工会经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均增加;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为确保乡镇日常谈话安全,需进行乡镇谈话室规范化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为保障外出办案,对纪检监察公务用车进行更新,项目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55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