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部署,十二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县委5个巡察组分别向11家县直部门单位“一对一”反馈了巡察情况。
县级分管领导参加了各单位巡察反馈会,就落实整改责任、提高整改质效提出明确要求。县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反馈指出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是: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抓巡察整改敷衍了事,问题整改不彻底;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严;履行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有缺位;清廉云南建设建水实践行动未走深走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差距;党委(党组)作用发挥不明显;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执行财经、会议制度不严格等。
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以有力监督推动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运用巡察成果,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县委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