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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绿春县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牢记使命勇担当  重整行装再出发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3月1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州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以迎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线,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在州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有力的措施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自觉,把握政治方向这个生命线,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牢牢站稳政治立场。高度重视并完成中央巡视“回头看”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作为巡视整改的重要内容,县纪委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刻汲取白恩培、仇和等严重腐败案件教训,彻底认清白恩培、仇和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危害在哪、余毒在哪、根源在哪,坚决破除就案论案、与己无关的思想。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开展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纪律作风上肃清余毒,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一刻不停正风肃纪,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经常抓,抓经常,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抓住“关键少数”,紧盯“四风”问题新表现,坚决查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开展节假日明查暗访8次,问责1名违规公款娱乐消费的党员干部,并在全县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和各类奖金发放、“小金库”治理、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等四项整治“回头看”。持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严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借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2017年,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提醒谈话领导干部7人,问责1人,点名通报9人。

  (三)磨砺巡察利剑,发挥震慑作用

  建立健全巡察机构,及时调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5个巡察组,调整充实40余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突出政治巡察,聚焦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重点领域,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充分发挥巡察利剑的震慑作用,优化政治生态。2017年共开展3轮常规巡察和1次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9个乡镇和10个县属部门(单位)进行了巡察,发现各类问题342个,发现问题线索39件,立案8件,党政纪处分5人,问责1人,提醒谈话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严明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紧绷政治纪律这根弦,讲规矩守纪律。把党纪条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校课程,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2017年,县纪委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20余场次,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活动10场,受教育党员干部4000余人次。建立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2家单位1661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214人,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注重抓早抓小,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7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7人,占30.7%;第二种形态20人,占22.7%;第三种形态28人,占31.8%;第四种形态13人,占14.8%。

  (五)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巩固发展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着力加大脱贫攻坚、民生保障、教育卫生、涉农涉林项目等重点领域监督和查处力度。紧紧围绕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以越往后执纪越严为导向,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92件(次),同比下降9.8%;处置问题线索66件(次),同比增长32%;立案57件,同比增长67.6%;结案58件(含上年立案结转1件),同比增长48.7%;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人,同比增长50%;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为15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

  (六)加大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整治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认真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紧盯贪污侵占、克扣截留、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4条,纠正和处理责任人194人。其中,立案查处16件,党纪处分19人,问责4人,提醒谈话157人,诫勉谈话14人,在全县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3期9起。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县委巡察的主要内容,对1个乡和2个县级单位开展了巡察,发现脱贫攻坚工作方面问题39个,问题线索11条。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查找问题121个,建立完善整改清单121条,责令整改43条,批评教育8条,正在整改70条。

  (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党内监督体制机制

  深化派驻改革。县纪委设立14个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根据中央确定的改革试点方案,撤销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和检察机关的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将相关职能和人员整合至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全面完成县监察委班子选举、任命和组建挂牌工作,共转隶编制8个,转隶人员7名。

  (八)围绕忠诚干净担当,建设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纪委是党的政治机关,纪检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坚定的信仰和铁的纪律,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县纪委坚持每周例会集中学习制,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知识,以学促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考试,提高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在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巡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健全完善“绿春县纪检监察干部后备人才库”和“绿春县纪律审查业务骨干人才库”,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人才保障。采取上挂锻炼、以案代训、顶岗学习等方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实践锻炼,提高实战能力。2017年,开展提升主责主业能力学习活动45次,提拔交流纪检干部9人,关心支持2名纪检干部参加省委党校学习,选派到省、州纪委学习5人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党内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二是问责机制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以一般性的批评教育代替动真格的问责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三是有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对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解不透彻,存在不敢用、不会用、不善用的问题;四是个别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武装能力不强,学思践悟不够,导致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

  二、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总布局、总目标和重点任务。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为指引,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理想信念宗旨之魂,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公仆本色。

  (三)找准职责定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找准纪律检查工作的定位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党内监督,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和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四)学思践悟,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坚持不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不断强化对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坚决把党章规定落实到纪律检查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整治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夯实基层党的执政根基的重大民心工程,坚决维护群众利益,真正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坚持聚焦主责主业,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三、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团结带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委每年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工作,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严肃整治“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县乡两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组要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党组)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确保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探索权威高效监察工作机制

  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持续深化改革,把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全面融合上来。进一步完善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探索建立高效顺畅的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合署办公条件下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效统一。县监察委员会要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把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三)抓常、抓细、抓长,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发扬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自觉行动,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持之以恒抓关键、抓典型、抓节点,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慵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开展严禁公务活动中赠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烟、酒、茶、玉等廉洁专项行动,实行全县公务活动全面禁酒。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

  (四)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深入推进政治巡察

  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按照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以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聚焦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重点领域,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健全巡察机构与纪检、组织、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政治巡察要深,发现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整改问题要实,不断提升巡察质量。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加大反馈、整改情况公开力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主动认领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条条要整改。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实行“销号制”紧盯问题整改到位。

  (五)严明纪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确保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增强纪律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用好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早发现上深化,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防止出现使用不当、尺度不准现象。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谈话函询上深化,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欺瞒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

  (六)深化标本兼治,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清醒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体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深化标本兼治,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认真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向党委(党组)报告;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切断利益输送链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利用纪检监察网、党校、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平台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制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把扫黑除恶同惩治“蝇贪”结合起来,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县纪委要深入乡镇检查督查,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决不放过,做到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八)抓住管党治党“牛鼻子”,层层压实责任

  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通过调研了解、约谈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加大问责力度,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要严肃追究。

  认真落实各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加强县纪委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的领导,督促乡镇纪委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县纪委既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之下,挺直腰杆、瞪大眼睛,勇于监督、秉公执纪,又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乡镇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的领导。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强化监督职责,发挥“探头”作用。

  (九)从严从实,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打铁必须自身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用铁的纪律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加强思想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机关党的建设。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加强忠诚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加强能力建设。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强化纪法贯通意识,不断学习新知识,优化知识结构,开阔思路,把握规律,不断提高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的能力。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担当、勤于担当、乐于担当,尽职尽责,不断提高执行力。

  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守纪律讲规矩。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和了解第一手资料和真实情况,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始终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始终埋头苦干、锐意进取,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低级庸俗、愚昧落后的东西,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到本职工作上。

  加强廉洁建设。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免疫力。要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担负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