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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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绿春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以实际行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

  全力推动绿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梁  勇

  (2019年2月11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州委八届五次全会、州纪委八届四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县委高度重视这次会议的召开,县委常委会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州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研究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州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李国民同志作了讲话,对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实际行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全力推动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部署,县委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8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3次,安排和听取巡察工作6次、监察体制改革工作3次,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担当、认真履责,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全力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在政治格局中思考工作、部署行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奋力完成了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六个聚焦”要求,引导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学懂上发力、弄通上用力、做实上努力。一是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把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按照“六个聚焦”的要求,采取党课辅导、支部研讨、党员大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在反复研读中找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向和路径,促使“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二是切实发挥派驻监督优势,推行派驻监督“五必查”制度,对联系部门定期不定期查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三是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出发,在全县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上解读管党治党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部署,努力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讲透彻,让干部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四是对标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对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工作内容,研究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统筹谋划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纠治“四风”问题,作风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州委、县委实施办法,紧盯年节假期,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纪律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管住重要环节,盯住“关键少数”,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一起,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2018年,向全县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累计发送廉政短信4000余条,开展监督检查6次,共发现问题10个,给予党纪处分2人,问责6人,提醒谈话6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件2人。二是严肃纠治“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挖细查,聚焦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资料造假等问题,持续加大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2018年,问责10名干部(其中科级领导干部4名),通报曝光违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件18人。三是强化基层陋习治理。加大宣传教育监督力度,推动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农村陈规陋习有所好转,大操大办和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农民负担有效减轻。2018年,共有41名村干部和农村党员、20名副科级(含副主任科员)以上领导干部、报备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四是集中整治收送礼金红包、滥发钱物、超面积使用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突出问题,强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2018年,主动上交礼品1份、“红包”1个,上交金额11000元。五是认真组织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全县各级干部对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围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深入查找存在问题,主动纠正整改,并作出个人书面承诺。全县共组织2243名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其中:县处级43名,乡科级748名,乡科级以下1452名)。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精准监督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落实“六项制度”,抓实“五项工作机制”,每2个月开展一次常态化监督检查,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先后制定下发《中共绿春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绿春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绿春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绿春县纪检监察组织争做脱贫攻坚“三个明白人”活动方案》《绿春县纪委监委纪律监督检查包保制》等文件,召开2次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例会,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抓实“云南省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工作。2018年,全县共受理五级联动监督平台扶贫领域问题1436件,办结1428件,办结率99.44%,群众满意率92.65%、基本满意率7.35%。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追责问责。成立专项纪律审查组,负责优先处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加强案件查办力度。2018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纠正和处理扶贫领域问题145个,处理责任人318人(其中:批评教育278人,组织处理2人,问责11人,党纪政务处分27人)。全县共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6期15起24人。二是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切实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涉黑涉恶惩治办,强化宣传,畅通信访渠道,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乱必治”,切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8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三是紧紧围绕中央环境督察“回头看”期间及边督边改中七种重点问责追责情形,全面排查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实行立项专办,专门登记建档,实行优先办理,及时作出结论,严肃进行处理。2018年,纠正环境保护领域不正之风1件,问责干部4人;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督办、交办件3件,已办结3件,提醒谈话7人。

  (四)强化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纪律“带电”、让监督“长牙”。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能力、政治定力,推动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宣传贯彻好新修订的《条例》,着力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二是大力践行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切实体现了常态、大多数、少数和极少数的效果。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4人次,同比增长29.5%。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55.3%、35.1%、5.3%、4.4%,起到了抓早抓小、层层设防的作用,达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三是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开展任前廉政谈话61人,回复廉政意见2199人次。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题集中约谈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11次24人次。四是强化问责力度,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问责29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8人),科级领导干部问责数增长17倍。五是坚持强高压、长震慑、全覆盖,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2018年,共受理信访举报件7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6件(其中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3件),同比增长15.2%。初步核实56件(次);谈话函询30件(次);予以了结38件(次)。立案44件,结案41件,给予党纪处分46人(其中:开除党籍8人,留党察看1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9人,党内警告处分16人)。给予政务处分7人(其中:开除公职1人,政务撤职2人,政务降级2人,政务警告2人)。根据省、州纪委监委指定,对1名人员采取留置调查措施,目前,已解除留置措施,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公诉。

  (五)积极稳妥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反腐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摆上重要位置,及时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县委书记主动担负起“施工队长”职责,亲自动员部署,靠前指挥协调,2018年1月12日监察委挂牌成立。有效整合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同时,按照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执纪审查场所作了进一步修缮改进,确保将安全这个执纪审查的“生命线”牢牢坚守好。二是实行重点工作提示预警和督查督办制度,对重点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纪委及时发出提示预警通知,督查按要求扎实推进工作并确保取得实效。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好《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着力推进工作流程再造,对线索处置流程、谈话函询件办理流程进行完善和提升,压缩工作环节,减少层层汇报、请示,提高问题线索办理实效。

  (六)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扎实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一是全力支持配合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调研组下沉开展调研工作。对标对表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红河州巡视反馈意见,逐条做好整改工作。配合州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提级巡察,对戈奎乡党委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将州委专项提级巡察组发现的共性问题反馈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求以点带面,认真对照反馈问题,切实抓好整改。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及时修订完善我县《工作规划》,强化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把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形成震慑贯穿巡察工作始终,加强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有效发挥巡察震慑作用。三是加强党委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三个汇报”机制,县委常委会、县委书记专题会严格按要求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巡察组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确保巡察工作严肃认真。2018年,共开展了3轮常规巡察,对16个县级单位进行了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252个,移交问题线索13件。

  (七)注重强化内功,从严管理约束,干部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党纪,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担当。通过班子领学、个人自学、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形成了良好学习氛围,结合开展争做“三个明白人”活动,做到政策知识周周学、月月考。2018年,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班1次,提拔交流纪检干部2人,选派到省、州纪委学习培训12人次。二是坚持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正风肃纪、塑形铸魂、打造铁军”专题教育活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确保以过硬的作风和扎实的本领推动工作。三是坚持刀刃向内,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管和谈心谈话力度,坚决防止“灯下黑”。2018年,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问责1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4人,约谈乡镇纪委书记8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依然存在,减存量、遏增量的压力依然较大;二是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查处的不够有力,廉政风险依然很高,群众身边的腐败依然易发多发;三是整治“四风”问题还不彻底,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够深入;四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建设、工作磨合和作用发挥等方面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着担当不够、能力不强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站在党和国家历史发展的高度,对40年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动实践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深刻总结。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州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对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和省、州纪委总结的工作经验和体会,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两个维护”上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任何时候都不能模糊、动摇、放松。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必须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把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主责主业,动态分析和整体把握政治生态状况,坚决维护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不断细化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厘清责任、靠实责任、担起责任。

  三是坚守职责定位,自觉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党章》赋予的“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定位,坚持不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决把党章规定具体地、丰富地、生动地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主动当好参谋助手,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察工作、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的,必须把该打的板子打下去,防止因失责不问、问责不严而犯更大的错误,体现组织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同时,既要问责有问题的干部,又要追究领导责任、监督责任,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实施“双问责”,防止问题发生前监管缺失的现象。

  四是必须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要注重体现“三个区分开来”,要把监督执纪的刚性与柔性、力度与温度结合好。要改变纪委监委找干部谈话就是“有问题、查案子”的固有印象,改变纪检监察干部神秘莫测、居高临下、冰冷生硬的传统形象,努力在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探索更多的表达方式,追求更好的工作效果。要把批评的力度、教育的深度和执纪的温度统一起来,不断提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在经常性的“把诊问脉”中,及时发现问题,为党员干部给出“处方良药”,并定期开展“回诊”,促进干部廉政勤政、干事创业、健康成长,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要讲话为行动纲领,以赵乐际同志工作报告为基本遵循,认真贯彻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州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督促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各项部署为工作主线,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锲而不舍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建设“一城五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更大功夫,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宝库,进一步强化学思践悟,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科学、历史、具体地结合起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改革为先导、为动力,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在联系实际上持续发力,带头接受教育,主动加强改造,坚守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许国的初心使命。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注重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

  (二)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把“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推动政治纪律监督具体化、清晰化。一是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坚持“从政治纪律查起”,加强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政治纪律审查力度,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都要审查反映政治纪律的问题。进一步聚焦“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不断深化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认识,坚决摒弃求稳怕乱的思想,坚决防止片面强调“稳定”等因素降低执纪标准,坚决抵制“山头主义”“圈子文化”,着力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三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中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加大对政治领域、民生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深入分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各地、各部门的具体表现,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等突出问题。在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查清贪污腐败问题,又要审查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在审理报告中单独列明。推动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巡察、谈心谈话、干部考核考察、述责述廉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督。四是深刻汲取和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引为镜鉴,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严肃查处与和建案相关联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肃清和建案恶劣影响。严肃查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问题,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激浊扬清、正本清源,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三)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取得实效。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形成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的监督。一是不断完善“蹲点式”调研谈话、政治关爱式谈话及面询等监督工作,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与监督对象的面见率、面谈率,变监督由“被动式”到“主动式”,由“背靠背”到“面对面”,由“模糊化”到“具体化”,见人见事见思想。二是开展“体验式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在以普通身份深入一线办理具体业务的过程中,直接发现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症结和作风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提升监督实效。规范、有效处置反复举报问题线索,并通过发布会、反馈举报人等方式反馈通报办理情况,防止同一举报反复处置。三是建立健全覆盖线索处置全过程的信息管理系统,综合分析研判,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重点领域问题的解决。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四是坚持不懈抓节点、抓查处、抓曝光,坚决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持续释放从严的信号。重点纠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购车、违规取酬、公车私用、超标用房、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操大办等习惯性、顽固性、反复性的突出问题,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五是整合资源,推动形成大监督格局。推进纪检监察信息查询系统,推进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推行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领衔办案和乡镇协作办案制度。统筹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的权威性、巡察重点监督的针对性、派驻日常监督的基础性优势,建立纪检监察室与巡察机构、派驻机构相互之间信息共享、共同研判政治生态、日常监督及办案联动协作机制。

  (四)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执纪与执法相结合,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坚不可摧的意志,坚决惩治腐败。一是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抓住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防范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完善防逃追逃机制,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二是坚决查处破坏政治生态的重大典型案件,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深挖案件背后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实质,摸清和斩断其中利益输送的链条。把规范政商关系作为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切入点,突出矿产资源、土地出让、征地拆迁、物资采购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行动,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格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三是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方式,坚决查处靠山吃山、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等问题。对于不收敛、不收手,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要认定相关违纪违法事实,并作为定性量纪从重情节,严肃追究。四是做好案件查处的“后半篇文章”,注重从行业性的典型案件入手,由点到面,从个案上升到普遍,摸清行业各种潜规则和案件的形成规律,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顿,抓好整治行业不正之风,提高查办案件的“附加值”。坚持“一案一总结”,案件审查调查结束,专案组既要提交审查调查报告,也要提交相应的工作建议,以案促改,补齐制度短板。把办案安全作为政治、大局和生命线,确保审查调查安全。

  (五)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提升群众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获得感。一是深化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聚焦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坚决纠正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二是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的决不手软。深入排查、优先调查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三是拔除黑恶势力“保护伞”。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加大对全县村(社)换届选举中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排查力度,坚决惩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发挥利剑震慑作用。围绕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紧盯突出问题,持续精准发力,深入推进巡察监督,用巡察的质量擦亮巡察的利剑。一是持续深化政治巡察,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方面存在的政治问题、腐败问题。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的新格局,科学安排频次,优化工作力量,完善全覆盖路径,发挥不同巡察方式的优势,确保高质量完成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目标。加强巡察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巡察干部队伍,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巡察评估机制,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准确把握不同地域、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个性特征,探索推进巡察向村居延伸,有效破解“人情社会”等干扰。二是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对党忠诚的“试金石”,按照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情况反馈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扎扎实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持续跟踪问效。把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将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在坚持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加大审查审理提级工作力度,对中央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和巡视巡察交办的问题线索,涉及乡镇的,加大提级办理、直接查处的力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全面落实乡镇、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分类施策推进派驻机构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深入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建立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县纪委副书记(常委)、县监委副主任(委员)分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制度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监委述职述责述廉制度。擦亮派驻机构监督的“探头”,盯紧“关键少数”,大力推进派驻监督“五必查”制度,加强对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的监督,健全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的协调机制,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推进监察权向基层延伸。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县监委要依法、正确、有效履行监察职责,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和州纪委州监委要求,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乡镇监察办公室根据县级纪委监委授权,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职责,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八)自觉对标新要求,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打铁必须自身硬。要进一步深化“三转”,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锻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干部队伍。一是全力打造忠诚可靠队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纪律建设、审查调查、巡察监督、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二是全力打造业务精通队伍。持续开展党规党纪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传帮带”,在学干结合中接受锻炼、增强本领,不断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加大交流力度,既要从系统外为纪检监察事业汇聚精兵强将,也要从全局出发把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推荐到其他重要岗位,始终保持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三是全力打造动真碰硬队伍。始终坚守党性原则,强化担当意识、增强斗争精神,时刻保持“利剑出鞘”的战斗状态,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敢于亮剑、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碰硬,遇到问题线索不躲、遇到复杂案件不软,勇于迎难而上,善于攻坚克难。四是全力打造纪律严明队伍。巩固“正风肃纪、塑形铸魂、打造铁军”专题教育活动成果,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既要加强自我监督,又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要坚持刀刃向内,内外同查,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知法犯法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护短,决不遮丑,用铁的纪律锻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新征程已经开启,新起点必须要有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忠诚,坚守正义、无欲则刚的干净,无私无畏、善作善成的担当,重整行装、继续前进,不断夺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我县打赢整县脱贫摘帽攻坚战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