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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绿春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在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

  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7日)

  梁  勇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部署,总结2020年工作,安排2021年任务。县委对这次全会十分重视,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研究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州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李国民同志出席今天的会议并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使命,持之以恒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好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哈尼家园·生态绿春”壮丽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2020年,我们攻坚克难、砥砺前行,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复杂变化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面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实现“十三五”规划等繁重任务,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坚持稳中求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全力抗击疫情、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大战大考中忠诚履职尽责,积极发挥作用。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严格执行《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员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时时跟进学习,经常对标对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8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带头到挂联乡镇、党支部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10余次,推动全会精神在基层落地落实。

  (二)强化政治监督,把落实“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

  紧盯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强边固防等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聚焦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4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3个,处理责任人10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工作提示函2份,有力保障了全县疫情防控大局平稳有序。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的意见》,聚焦绿春县边疆党建长廊“153”工程,制定边境廉政“371”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开展政治理论、党纪法规、廉政警示三项教育,加强七项监督、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切实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

  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紧盯《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督促59家党委(党组)制定或修改完善其议事规则802条,并监督严格执行。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书记在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等制度。年内,5名党委(党组)书记在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13名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紧盯问题整改开展约谈提醒,及时约谈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单位的党组书记和纪检监察组组长。聚焦脱贫攻坚职能部门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约谈相关责任人123人次。

  (三)抓实日常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持续深化“1+1+1+N”联动监督模式,整合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力量,制定《绿春县纪检监察机关“蹲点式”监督办法》,把监督抓在日常,管在经常。主动下沉到被监督单位,进行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多角度的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不精准、发现深层次问题不够等问题。对24家单位进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对领导干部进行“政治体检”“政治保健”。

  盯住关键环节创新监督。充分运用派驻机构“六必查”“六报告”制度,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精准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0个,批评教育16人次。紧盯重点项目、关键环节和大额资金,实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制,共有35家单位报备116个项目,跟踪抽查重点项目49个,做到将项目监督关口前移,最大限度杜绝采购环节、工程领域腐败问题发生。

  (四)把准政治巡察定位,高质量完成十二届县委巡察全覆盖

  高质量推进政治巡察。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年内对73个村(社区)和21个单位进行了巡察,发现并反馈问题1191个,督促整改完成1153个,其中,村(社区)664个,督促整改完成637个;移交问题线索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制发《巡察建议书》14份。按照“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对十二届县委应巡察的60个县直部门、9个乡镇、92个村(社区)进行系统梳理,科学设定“施工图”和“进度表”,高质量完成县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

  推动巡察成果落地见效。持续深化县级领导参加分管单位巡察动员会、反馈会制度,将巡察工作整改情况纳入县级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进一步压实县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建立巡察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巡察成果运用协调协作机制,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部分乡镇、县级部门存在财政资金支付进度慢、支付程序不规范、长期沉淀、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及时向主管业务部门下发巡察建议书,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清理往来款长期挂账、财政资金长期沉淀等问题。

(五)精准规范问责,激励约束并重,彰显容纠并举的政治关怀

  聚焦重点领域,精准用好问责利器。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聚焦15个重点领域,精准规范有效问责。一年来,在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问题、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方面问责21件25人。

  激励约束并重,体现政治关怀。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 141人次,“四种形态”占比为66%、26.2%、5%、2.8%。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全年共出具廉政意见回复函2341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69人次。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树立干事创业鲜明导向,年内组织召开澄清反馈会2次,为2名干部澄清正名。

  (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违纪违法者形成强大震慑。一年来,共受理信访举报件113件,处置问题线索97件,立案4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人,留置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在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下,1名公职人员主动到县纪委县监委交待挪用公款问题,成为我县第一个投案自首的监察对象。县纪委县监委依法依规依纪对其从宽处理,首次向检察机关提出从宽处罚建议。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建立问题线索督办长效机制,对即将超时限或者延期办理的问题线索和案件,以电话提醒、下发工作提示预警通知、面对面提示等方式,进行提醒和督促办理,年内下发工作提示预警通知9份。坚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年内抽取37件乡镇自办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评查发现的5个方面193个问题督促整改。

  以案促建,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向有关党组织和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年内共发出“两书”15份,深化标本兼治、补强薄弱环节。集中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清流毒—云南在行动》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到新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80场2000余人次。开展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召开家属座谈会、恳谈会57场600人次,廉政家访1100人次,发出倡廉家书100封,拍摄征集“好家风”微视频3个,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宣传报道8次。

  强化办案安全。严格执行《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走读式”谈话行为规范(试行)》,对全县9个乡镇纪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进行全覆盖检查,落实落细办案安全工作各项规定。会同县公安局对招录的20名看护人员加强培训、监督和管理使用。推进县乡两级检举举报处置子平台开通应用,完成内网分级保护测评和纪检监察外网建设。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对4个乡镇8个扶贫行业部门开展“蹲点式”监督,发现问题46个,发出脱贫攻坚情况通报11期、提示预警2份。督促扶贫行业部门主动发现和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件。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受理问题线索28件,处置办结32件,处理责任人48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1批41起63人。在全省88个贫困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红白榜”排名中,我县综合排名全省第9位,红河州第1位,问题线索成案率、通报曝光率排名全省前10位,为“红榜”。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认真落实“惩腐打伞”情况通报制度,组织开展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坚决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共处置问题线索17件,办结17件,立案查处6件,批评教育、提醒谈话7人,责令辞职1人,给予党纪处分10人,通报曝光涉恶腐败“保护伞”案件1起。坚决查处民生资金、“三资”管理、教育医疗等领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7件41人,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制定《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县共1160名公职人员进行报备,其中:在职干部982人,退休干部178人。严肃查处人防系统腐败问题1件1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围绕毁林种植、农村违规占用耕地建房、边民补助发放、旅游市场秩序、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盲目建设脱贫纪念馆(碑、亭)和组织脱贫成果展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以严督实导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八)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采取“交叉式”、“推磨式”、“体验式”监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加大明察暗访、重点抽查力度,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全县共查处违反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13件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批7起 8人。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问题,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突出重点领域、盯住关键环节,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年来,全县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件19人,通报曝光6批11起15人。对疫情防控工作中3个县级部门多头发文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提醒谈话,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九)凝心聚力、严管厚爱,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着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组织开展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强作风、树形象、作表率”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强化理论武装。创新开设“人人上讲台,个个当老师”学习交流讲堂,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办案安全等专题授课,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全员培训3期300余人次,为干部职工“加油充电”。采取跟班学习、顶岗锻炼等方式,培养纪检监察干部成为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多面手,2020年提拔任用干部10名、重用4名、交流8名、选调4名,晋升干部职级36人次。

  着力锻造干部过硬作风。强化自我监督,成立干部监督室,严防“灯下黑”,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及日常工作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4个,约谈4人。制定《绿春县纪委县监委干部职工报告非公务交往事项规定(试行)》,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有效缩小“八小时外”监管盲区。制定《绿春县关于开展纪检监察机关“以案促建”谈心谈话工作方案》,集中约谈县乡两级纪委委员50余人次,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坚持刀刃向内,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件,通报问责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提醒谈话5人。在2020年县市纪委书记培训班上交流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得到州纪委州监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干部队伍建设有了新的发展。

  一年来,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县监委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勇于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县纪委县监委被评为州级文明单位、第二批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党总支被命名为州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在2019年度全县综合考评中得分第二,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少数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屡禁不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对政治监督认识不到位,工作辨识度不高,监督质效有待提升。我们要深刻认识存在的短板弱项,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我们将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坚持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刻不停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久久为功

  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史学习教育,在新时代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坚持贯彻落实《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员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绿春县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暂行)》,把制度走深走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贯彻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宝贵经验和优良传统联系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自觉把握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加科学、精准、有效地履行职能职责,开启绿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二)强化政治监督,有力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强化对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围绕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有效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等开展监督检查。对全县各主责主业单位制定和落实“十四五”规划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着力压实政治监督责任。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跟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强边固防三大重点,有机农业、绿色工业、旅游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四类主导产业,中国哈尼城、便捷交通枢纽、绿色经济、美丽乡村、民族团结进步五项工程等开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办理工作细化方案,抓实整改办理。

  (三)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

  强化履行协助职责。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政治生态的精准分析研判,推动“两个责任”一体落实。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度。探索实践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等监督方式,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带头在民主生活会上将个人重大事项、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事项,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作出说明。

  强化日常监督。强化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制定或修改完善议事规则,将执行议事规则情况纳入派驻机构“六必查”内容,切实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坚持《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实行备案制》,各乡镇纪委、各派驻机构全程监督,县纪委县监委重点抽查跟踪,确保项目工程从招投标到项目实施全环节全链条在监督下运行。充分运用“1+1+1+N”、“蹲点式”、“体验式”监督机制,盯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少数,绘准政治生态画像,综合施治。

  (四)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精准问责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加强权力监督,促进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严格执行《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问责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紧紧围绕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组织纪律、严重腐败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生态环境保护、其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15个重点领域,贯通运用党内问责和监察问责,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以精准问责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知责负责守责尽责。

  强化对干部的激励保护。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营造抓早抓小、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浓厚氛围。精准把握运用《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的原则和标准,大胆容错纠错,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做好澄清证明,切实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常态化做好跟踪回访,对处分影响期结束后表现好的,建议给予肯定使用。

  (五)强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守政治监督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阶段主要矛盾,精准开展巡察,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更加注重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认真总结好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找差距补短板,科学制定十三届县委巡察规划,重点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监督,启动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

  (六)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保障惠民富民政策有效落实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强化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监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党委、政府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紧盯扶贫资金监管使用存在的薄弱环节、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入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涉黑涉恶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农村乱占耕地等行为。深入排查、优先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典型案件督查督办、直查直办、通报曝光,对问题频发多发、工作失职失责的从严追责问责,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有人管、利益有人护。重点关注各主责部门对审计、巡视巡察发现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着力发现并严肃查处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侵害群众利益、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

  (七)锲而不舍正风肃纪,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

  严明换届纪律。紧盯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和薄弱部位开展监督,加强分析研判,做到有的放矢、精准监督。严格换届人选推荐提名工作监督,坚决防止“带病提名”。严格换届政策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监督,确保换届政策、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制度有效执行。建立联查联办和快查快结机制,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及时受理、优先办理;对发现的问题快查严办;对违反换届纪律规定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精准施治。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

  (八)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保持惩腐高压态势。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新基建”、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深化对金融领域、国有企业、政法系统等领域腐败惩治力度。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规范政商关系。

  强化警示教育。通过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开展宣讲活动、组织收听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突出反面教材警示教育功能,结合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及时更新补充完善警示教育基地内容。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适时编印和发放年内查处违纪违法案例,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建设“清廉绿春”,统筹推进清廉文化机关、企业、村居、学校、医院等清廉单元建设,推动构建绿春良好政治生态。

  (九)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建设政治素质高、专业化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持续强化学习和业务培训,运用辨析测试、开设专题培训班等手段,围绕高素质、高标准、高要求,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察、追责问责等各方面,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不断提升专业化能力。

  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为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对干部严格管理监督,既管“工作圈”,也管“生活圈”“社交圈”。经常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及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坚决查处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选优配强干部队伍,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稳步推进县乡两级纪委换届工作。

  同志们,新征程、新起点,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步伐,比任何一个时期都要更加坚定有力。纪检监察组织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重要遵循、行动指南,坚持把握“国之大者”的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创造新业绩,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