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绿春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李秀杰,中共党员,政协绿春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21年7月29日20:43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代红,中共党员,绿春县大黑山镇撮洛村委会扭波田自然村村民,2021年7月29日21:01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绿 春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