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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 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五)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绿春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李聪福,绿春县三猛乡巴卡小学校长(小学二级教师),2021年11月5日21:3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望广大干部职工以此为鉴。

  中共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绿 春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