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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一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通报

  为坚决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高质量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持续强化警示教育。现将1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平河镇东角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王江龙贪污社会抚养费问题。2008年1月-2016年10月期间,平河镇东角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计生宣传员王江龙,擅自收取小孩“落户”费7400元,采取多收少上交、不开具收据、开具“阴阳”收据的方式贪污社会抚养费44400元,收取非婚生育、间隔年限不足罚没款700元,均被其用于个人日常开销;2022年7月,中共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王江龙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