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弥勒市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1.昂光辉,中共党员,弥勒市西二镇额依村委会上额依村小组村民,2022年1月15日21:01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李金友,中共党员,弥勒市西二镇路龙村委会路岐村小组村民,2022年1月15日20:3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3.李继武,中共党员,弥勒市西一镇大云村委会小云村民一小组组长,2022年1月15日21:44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弥 勒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