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弥勒市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1.付永旭,中共党员,弥勒市新哨镇里方社区红石岩党支部党员,2025年8月8日22:50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张自祥,中共党员,弥勒市弥阳街道城关社区第七党支部党员,2025年8月16日20:48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3.陆凡,中共党员,弥勒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党支部党员,2025年8月16日21:48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作风无小事,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弥 勒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