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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弥勒市纪委2020年度预算公开

  中共弥勒市纪委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弥勒市纪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共弥勒市纪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3号),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由党的弥勒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弥勒市纪律检查机关;弥勒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市监委)由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弥勒市监察机关。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弥勒市委和中共红河州纪委州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市监委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弥勒市监察委员会共同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第一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第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第三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第四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第五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第六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第七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共14个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市纪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州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肃清秦光荣流毒及和建等案恶劣影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提供坚强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属于财政全供给单位。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市纪委市监委在职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93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在职实有91人(含转隶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1人,遗属4人。执勤执法用车车辆编制5辆,实有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7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71.85万元。与上年1400.45万元相比,增加471.4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2019年相比,新增市检察院转隶人员12人,从外县市及本市共调入人员21人,调出6人,退休2人,新增弥勒市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专项资金6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71.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71.85万元,上年结转0.1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71.96万元。 

  与上年1400.45万元相比,增加471.4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2019年相比,新增市检察院转隶人员12人,从外县市及本市共调入人员21人,调出6人,退休2人,新增弥勒市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专项资金6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71.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7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1.85万元,与上年1400.45万元相比,增加411.4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市检察院转隶人员12人,从外县市及本市共调入人员21人,调出6人,退休2人;项目支出60万元,与上年对比属新增项目支出,主要是为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和检举举报受理范围扩大的需要,构建与工作机构相匹配的“信、访、网、电”立体受理体系,各渠道相互联通,引导党员群众有序有效如实举报,建设弥勒市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新增项目资金6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有: 

  (1) 行政运行(2011101款)1,444.12万元,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2) 其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11199款)175万元,用于办案经费、留置看护人员装备经费、项目资金等支出。 

  (3) 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款)17.77万元,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和离退休公用经费。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款)134.47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份)。 

  (5) 死亡抚恤(2080801款)3.48万元,用于发放遗嘱补助。 

  (6)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款)93.12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款)3.89万元,用于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按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1,811.85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主要有: 

  (1)工资福利支出(301类)1,394.00万元,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它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393.55万元,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24.30万元,用于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4)资本性支出(310类)60万元,用于弥勒市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项目的办公设备购置。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我市乡财市管的财税管理体制,本部门没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基本支出采购和弥勒市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项目采购1个,采购预算资金242.5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采购57.84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纪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36万元,较上年减少0.92万元,下降5.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年度无此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纪委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96万元,较上年减少0.42万元,下降5.0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20次,共计接待16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控制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纪委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40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5.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执勤执法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车辆燃料费、维护费、过路费实行申报制度,定点采购管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弥勒市纪委市监委将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做好“12388”电话举报受理工作,规范权力公开运行,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扩展群众参与监督渠道,引导群众主动监督身边问题。严格按照要求加快监督执纪信息查询、检举举报平台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严肃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不担当、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不作为、推诿扯皮等问题。围绕人防领域行政审批、异地建设费收缴、工程质量监管、资金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摸排、深挖彻查,严肃问责失职失责行为、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推动人防系统“两个责任”落实。加强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让企业和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是党中央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作出的重要部分,也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是指为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和检举举报受理范围扩大的需要,构建与工作机构相匹配的“信、访、网、电”立体受理体系,各渠道相互联通,引导党员群众有序有效如实举报。建成以受理、办理、处置、大数据应用四个子平台为基本框架,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全流程监控的信息化平台,确保检举举报方便快捷、业务流程规范一致、监督制约严密有效、数据分析准确可靠、网络信息安全可控,努力实现对纪检监察工作机构、服务渠道、工作流程和举报数据的全面覆盖。 

  2.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6.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纪委2020年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五)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0】5号)的通知要求,2020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0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市财政预算批复,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对下转移支付、政府购买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因此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6-7)、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6-11)、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6-1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6-13)为空表。 

  第二部分中共弥勒市纪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