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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弥勒市纪委市监委

  2021年9月

  目 录

  1.基本职责.........................................1

  2.“三会一课”制度.................................2

  3.组织生活会制度...................................3

  4.谈心谈话制度.....................................5

  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7

 

 

 

 

 

  

  基本职责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议和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二)主要内容:研究总结党的建设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支委会

  (一)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二)主要内容: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讨论研究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需要支委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三、党小组会议

  (一)每月至少召开1次。

  (二)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需要讨论的其他问题。

  四、党课

  (一)党课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

  (二)半年和年终各检查一次“三会一课”的落实情况。

  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会前准备

  会前要将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地点、主题等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准备工作。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了解本支部内每个党员的思想情况,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党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互相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一项一项认真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召开会议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要着重解决的问题。然后由党支部书记带头结合会议主题做对照检查发言,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听取党员的批评意见。之后党员逐一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也可根据会议主题自拟检查内容。要特别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泛泛而谈的“工作汇报会”。组织生活会要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三、抓好整改落实

  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将会议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并认真分析研究查摆出的问题,对需要整改的事项,明确整改目标及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有关要求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或者一年召开一次。召开前应将具体时间、主题及召开方式报上级党组织。由于党员人数较多,组织生活会可以分组召开。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可以吸收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每年第四季度,要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主题。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

  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党组织班子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心对象所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

  (二)求实原则。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开展自我批评,必须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讲实情、说真话,不轻描淡写、浅尝辄止,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就事论事、自我解脱。对存在的误解,要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消除误解。

  (三)实效原则。开展谈心活动,必须注重实效,要注意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谈成绩不谈问题、只谈集体不谈个人。要通过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四)尊重信任原则。谈心双方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同志式双向交流互动,彼此间要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谈心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为其保密,不得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二、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谈心的内容应是多方面的,包括交流双方对重大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相互之间征求意见、沟通思想、说明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对方就某些问题提高认识,或对某些问题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三、谈心谈话的要求

  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要严肃认真,态度鲜明。既要坚持原则,又不回避矛盾,还要坦诚热情。允许党员对谈话内容提出不同意见、解释或说明,对提出的重大问题和意见,要认真做出解释,并搞好跟踪了解,及时反馈谈话效果。党组织班子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关键是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上级党组织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一次。

  二、评议要求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也可邀请党外干部和群众代表参加。

  三、评议的基本内容:是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否做到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是否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是否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完成上级和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同时,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提出评议的具体内容和量化标准。

  四、评议的程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

  五、准确掌握政策界限,对支部每名正式党员都要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评定一个等次(对部分不宜评定等次的党员,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六、评议中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每个党员尤其是支部班子成员均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使评议工作增强公正性和透明度。

  七、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严格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提出处置(处分)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和办理处置(处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