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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弥勒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73日至202381日对市司法局开展常规巡察。2023825日,市委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局进行了反馈。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统筹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带头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中共弥勒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市司法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案》和《整改工作进度表》,切实把整改任务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对单销号,立行立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聚焦整改问题,抓好整改落实。我局认真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进度表》,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安排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做到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并根据整改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我局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刻反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建立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二、巡察集中整改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州市党委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著作选读1-2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自我革命》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依托“三会一课”、机关周例会、“学习强国”APP、云南干部在线学习网平台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督促党员学习新思想、新理论。二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清单》,制定《中共弥勒市司法局党组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党组其他各项中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弥勒市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分析安排》,每月1次分析研判司法行政工作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并针对风险隐患制定具体防范化解措施。三是针对下基层督促指导不力问题,社区矫正管理科严格落实每季度到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及指导工作,认真对照社区矫正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督促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管控,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图片发布审核审批,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弥勒市司法行政信息发布审查表》。针对业务用房三楼楼梯间走道宣传展板引图背景出现“自由女神”样和“阿式清真寺”样的一块展板已于2023827日进行了拆除更换。 

  (二)关于巡察反馈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政治思想、服务意识、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进一步强化律师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对今年律师值班工作与市法院和市检察院加强交流沟通,对值班律师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值班提醒,对有案件出庭时间冲突的律师督促律所及时调配律师进行值班。二是修订完善了《弥勒市司法局办公室发文办理流程》,强化办公室工作人员公文写作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明确发文办理程序,严格公文制作流程和步骤,针对2021年印发的工作要点文件中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回发给司法所和相关科室的文件,同时重新修改完善补发给相关部门,同时对存档的文件进行了替换。对于同一内容用2个文号上报州级两个单位的文件,我局已经调整使用1个文号,分别上报两个部门,对存档文件进行了替换。三是修改完善《弥勒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申领表》,确保以奖代补资金直接兑付到调解员,从根本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出现。四是严格按弥勒市司法局《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实行五级审核制度,规范签批、审核过程。此次巡察出的将伙食补助480元和住宿费765元错审批为伙食补助480元错误审批已于2023828日由原财务分管领导更正审批。五是完善财务制度,不符合拨付、支付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对不符合报销条件的一律不予签字报销;收到现金及时存入本单位相应银行账户。20236月将代收的账面金额3280元伙食费现金存入银行,且开通扫码业务,从20237月不在经办现金业务,由各缴费人直接扫码存入银行存款。六是严格执行《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机关差旅费住宿费等报销标准的通知》要求,按标准报销差旅费、住宿费。超标准报销的265元差旅费,已于巡察期间由各涉及职工退回入帐处理。 

  (三)关于巡察反馈党组落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关于印发<2022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二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分析查找司法行政权力运行和重点岗位风险点,重点加强对社区矫正、法律援助、财务管理等司法行政权力和重点岗位的廉政排查,加强对风险点的防控,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在制度的约束下,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定期排查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加强巡查和监督。7月,通过向工商、税务等部门智能化数据核查方式,核查干部职工及家属是否存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的情形。目前,已经完成核实,无违规情况。组织全体干警观看《巡“剑”破“风”》《警钟为你而鸣》等警示教育片,到市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发挥以案促改治本功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四是坚持“书记抓、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履职尽责,将基层党建工作从“虚”做到“实”,从“软”做到“硬”,全面进行,全面夯实。弥勒律师联合支部已认真查缺补漏,按时、规范记录并上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相关记录。五是规范规定动作,强化监督检查。党总支于1013日组织下设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知识培训,规范支部各项工作。党总支副书记挂牌对机关党支部和宏泓律师党支部巡察存在问题进行监督整改,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四)关于巡察反馈“一把手”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路线方针,不折不扣完成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交办的重大任务,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绩效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强化“一岗双责”。党组按要求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部门和个人分别填报《弥勒市司法局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四是增强纪律意识。紧抓廉政教育“关键点”,针对关键岗位干部,开展不定期的廉政谈话,印发有关文件明确廉政谈话内容、规范廉政谈话行为。通过召开廉政教育工作会、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推送廉洁短信等形式,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毫不松懈纠“四风”树新风,警醒广大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守廉洁底线。 

  三、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局党组坚持抓巩固落实力度不减、目标不变、劲头不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不折不扣全面落实。 

  (二)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三重一大”等相关事项上主动接受监督。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突出政治功能,不断提升凝聚力、战斗力。 

  (三)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以此次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倡导和树立“十种鲜明导向”,把市委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6387675;联系地址:弥勒市民康路司法局3-4室;电子邮箱:82338862@qq.com 

    

    

中共弥勒市司法局党组                     

 20231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