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8日至10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11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有差距
(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打折扣。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存在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代替集中学习,甚至未学习的情况,如,2021年-2023年均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代替集中学习,2021年,召开工委委员会议19次,7次未组织学习问题的整改情况
把集中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前制定学习计划,确保学习各环节严谨细密,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增强学习的实效性。2023年11月30日,组织学习了理论学习中心组相关规定和要求,将理论学习中心组与集中学习区分开来,从认识到行动上切实整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代替集中学习问题。2023年11月开始,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学习与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开,并持之以恒抓好集中学习。
2.针对指示精神学习不重视。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2019年7月召开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不主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从2019年7月至今在工委委员会议和班子会议上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行学习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7月9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将学习习近平、丁薛祥同志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列为2019年8月市委市直机关党支部以及下设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理论小组学习专题。2019年8月5日,工委党支部召开理论小组学习对此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全体干部职工)。2019年11月29日,工委召开第八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对此内容开展了交流学习(工委委员)。2023年11月24日,巡察反馈意见后,工委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干部职工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2019年7月召开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2024年2月29日,召开工委委员会议进一步学习此内容。在认真开展学习的基础上,工委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2019年7月召开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突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机关党的建设重点工作,从2021年起三年持续开展“弥勒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目前24家机关单位已创建成为“弥勒模范机关”。
(二)关于“贯彻落实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任务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机关党建与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密。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不足,导致部分基层党组织破解党建业务“两张皮”难题思路不广,举措不多,党建品牌创建抓不准特色亮点,存在应付性报材料的情况。到下辖基层党组织调研反映品牌创建没有思路,结合中心工作不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依托“弥勒模范机关”、“五佳机关党建示范品牌”、“清廉机关”创建等重点工作,采取搭建擂台比武平台、组织参观示范点方式,以及通过微信公众号“弥勒机关党建”将“五佳机关党建示范品牌”标识、内涵、主要做法和成效、效应等展示给机关党组织,让其学习创建思路、措施,不断地拓宽思路,以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示范引领市直机关党组织。通过年度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以会前实地考核、述职会上“一述一评”、会后存在问题反馈等方式,压紧压实党组(党委)履行抓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倒逼党组(党委)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不断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推动业务工作发展的优势,促进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2.针对抓强党务工作队伍,提升机关党务工作者素质能力方面有短板。对下级党组织频繁更换的党务工作者跟踪培训、及时培训不够,满足于常规性的教育培训,专项培训和不定期培训计划较少,部分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工作者基础党务知识不牢固,存在发展党员时间把握不准、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要求执行不严等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党务干部培训计划,有计划地组织党务工作者广泛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针对下级党组织党务工作者更换频繁的问题,采用小班制、个别指导等形式,开展党务培训。组织党务工作者采取现场观摩和互动教学等形式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增强党务工作者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学习培训效果,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在微信公众号“弥勒机关党建”中设立理论学习、党史学习、党务学习等内容,每周推送机关党建知识,总结和推广机关党建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创造条件让党务工作者在第一时间学习先进、丰富思路,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
3.针对机关党建工作重心下移不够。对基层党组织党建业务指导依托“网上党支部”平台多,过多关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传没传,“远程教育”放没放,对开展的质量高不高、效果好不好抓得不实,日常实地下基层指导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充分利用“网上党支部”开展日常业务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力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督查和业务指导,既重视“智慧党建”数据上传情况,更要特别注重和发挥实地调研督查考评的情况和效果,双管其下抓实机关党建业务。以开展重点工作项目实地督查为牵引,于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1日以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全覆盖开展下基层、访民情、听民意活动,对63家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督查调研考核,切实指导好基层党组织开展好工作,实实在在为基层办实事解难点出成效。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工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质量和水平不高,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敷衍应对”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意识形态风险点分析研判不精准。对意识形态风险点掌握不足,以党建存在问题代替意识形态风险点,如,2022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风险点分析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对机关党建督促指导不够;2022年第三季度意识形态风险分析为党费收缴不及时,以上内容均为党建工作责任内容问题的整改情况
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充分认识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抓实思想理论建设,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工委于11月30日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分析研判,查找意识形态工作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精准定位风险点,并按照意识形态每月分析研判的要求,每月严格准确开展分析研判,做到精准分析研判情况,精准排查风险漏洞、切实弄清薄弱环节,制定防范风险措施,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工作和阵地可管可控。
2.针对分析研判报告千篇一律,内容空洞。2022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与第二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报告,第二大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点,第三大点下一步工作内容完全一致,2022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与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内容雷同问题的整改情况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带好头,把好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强化对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工作的领导,全年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12次,重点有针对性的分析意识形态和思想阵地存在的风险,切实做实做细分析研判工作,做到研判精准、问题精准、措施精准。突出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等材料的真实性,分管领导强化对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坚决杜绝材料照抄照搬,内容不详等问题。
二、管党治党责任向基层压力传导欠缺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链条拧得不紧。“一把手”对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认识不足,督促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欠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下级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落实工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把从严治党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首要整治任务,以“清廉机关”建设为抓手,创新开展“七个一”系列活动,切实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全面推进自身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按时向市委、市纪委专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印发《2023年市直机关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把机关各党组织从严治党情况列为机关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压实基层党组织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提前谋划2024年机关党建重点工作,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推进落实工作,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实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2.针对履行监督责任有疏漏。对预备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监督提醒不够,存在预备党员未及时缴纳党费后期补缴的情况。如,市人大党组织预备党员曹媛媛直至预备期满(2020年11月)才补缴预备期间(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组织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学习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缴纳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6 ) 6号)文件精神,将党费收缴情况纳入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地考核内容,对各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提醒有关党组织及时整改。同时,将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年终实地督查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工委今后将按照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严格党费收缴工作,并进行自检自查,加强审核把关,杜绝漏缴。
3.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全面。未根据廉政风险排查的要求坚持每年梳理查找风险点。2022年度仅对组织科及1名出纳员进行廉政风险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将此项工作列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并与业务工作、常态化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2024年年初对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责任,将工作目标逐级细化到每一个领导、每一个科室、中心、每一个岗位,提出具体的风险点、任务和防控要求,做到责任明确,齐抓共管双推进。
(二)关于“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抓而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清廉机关”建设推进缓慢。2023年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在组织开展弥勒市“清廉机关示范单位”选树工作未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要求推进完成,2023年“清廉机关示范单位”按文件要求8月30日前批准命名,直至10月7日巡察提出后才研究公示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意识,严格按照弥勒市“清廉机关示范单位”选树工作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推进和完成弥勒市“清廉机关示范单位”选树工作。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要做好统筹谋划,严把时间关、程序性观,确保方案的实效性。
2.针对“弥勒模范机关”创建重创轻建。抓创建后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有所松懈,少数单位出现创建一阵风、创后歇口气的情况。如,市人社局作为2021年11月第一批被命名的“弥勒模范机关”,但创建后忽视单位模范作用的发挥,2022年“云岭先锋”夜校节目收看率在工委下辖62个党组织中排名倒数第一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践行“三个表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开展“模范机关”创建相关理论纳入各基层党组织理论中心小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引导督促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模范机关”创建理念,以理论清醒驱动行动自觉。二是发挥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创建“模范机关”的规律特点,加强监督管理,认真总结、深度挖掘,激励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争当先进、争做模范,示范引领各项工作,真正做到走在前做表率。
3.针对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档案数字化工作严重滞后。对第三方服务机构昆明琼斯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能力、规模等情况了解不充分,签订合同未就工作进度、完成时限、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资金给付等进行约定,2021年11月签订合同至今两年仍未完成档案数字化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科学界定档案工作责任,厘清统揽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分管责任和执行责任,细化档案数字化责任清单,倒排时间表,常态化检查数字化进度。经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接协商,昆明琼斯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1日抽调5人到工委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并保证尽快完成档案数字化工作。
4.针对纠治形式主义不严实。对下辖基层党组织报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清单》未认真阅读,部分基层党组织存在“依上级葫芦画本级饭瓢”情况。如,市发改局机关党委、市民政局党总支等《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清单》未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文件仅更改了责任单位和机关名称,其余文件内容与市直机关工委发文基本一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作为正风肃纪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来抓,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于2023年12月1日前由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市发改局机关党委、市民政局党总支等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督查调研考核工作,指导督促各基层党组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清单。二是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亲自推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自身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作风摆进去,带头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立行立改,让形式主义无处藏身。三是督促市发改局机关党委、市民政局党总支及其余存在同样问题的党组织做到立行立改。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一)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决策内容、程序模糊,没有集体讨论研究的决策过程。2020年至今工委委员会、班子会研究的议题仅有议题标题,无详细议题内容,无表决过程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于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按照《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工委会议议事原则、范围、程序和要求。规范会议记录工作,按照要求和规定细化、规范会议记录。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后,工委于2023年5月8日召开干部职工会,传达通报考核结果的同时,对党风廉政工作考核中存在的“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进行了安排,要求记录的同志立行立改,规范记录。
2.针对应由工委委员会集体研究的事项未上工委委员会研究。2020年以来,年终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综合考评评价意见及等次确定未经集体研究,违反《云南省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学习《云南省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规定规范工委会议事议题,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职能职责。自2023年起,按照规定和程序,将年终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综合考评评价意见及等次确定列入工委会议题研究。
(二)关于“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存在工委班子会议研究干部问题和职级晋升事宜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未回避并发表意见的情况。如,2022年11月14日公务员职级晋升专题会议和2023年5月12日班子会议推荐工委职级晋升人员,涉及班子成员,其没有回避且在会上发表意见;2023年3月9日工委班子会议研究推荐正科级领导干部人选考察对象事宜,涉及同志参加会议并表态同意”的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学习《公务员回避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准确把握政策,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各项规定上来,确保回避制度和各项制度的严格规范落实。
(三)关于“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不力。党建述职评议书面述职反馈意见内容缺失,导致部分基层党组织整改方向不明确,措施不具体。2020年-2021年度述职评议反馈意见仅现场述职的党组织书面反馈肯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评议结果,其余书面述职党组织反馈意见仅有评议结果,未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整改情况报告也仅有自身在述职报告提出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2023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工委点对点、一对一书面反馈述职评议肯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评议结果。同时,指导市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要求,分级分类分层认领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落地生根。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指导基层党组织配齐班子有欠缺。交通局路政管理大队党支部支部不健全长达2年,2021年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汇报后,机关工委以机构改革为由,一直未就该配齐班子问题提出相关指导意见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11月24日,巡察反馈意见后,工委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对所属党组织开展排查后,发现工委下设党组织中不存在巡察反馈意见中所提到的交通局路政管理大队党支部。市交通局党总支下设的党支部为弥勒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支部、弥勒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党支部、弥勒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党支部(原名弥勒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支部)、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弥勒大队党支部,其中弥勒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党支部(原名弥勒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支部)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于2021年8月31日由市交通局党总支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支部委员5名,党支部书记1名,会上选举出王远勇、龙涛、周学忠、夏雪飞4名同志为党支部委员,夏雪飞为党支部书记,但因李芳和王磊2名同志分别得8票,票数相等且未过半,组织第二次选举,李芳和王磊2名同志依然得8票,票数依然相等且未过半,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或者大会主席团决定,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考虑到4名委员党支部可以正常开展工作,因此就未再补选。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督促指导市交通局党总支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程序,开展补选工作,目前,正在候选人公示阶段,2024年3月底前可以完成补选工作。下一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将进一步加大对下设党组织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2.针对督促基层党组织执行党费收缴规定不到位。存在党费收缴不及时、跨年提前收取党费情况。如,市税务机关党委2020年12月17日补交1-9月党费486元,市委党史研究室党支部2021年12月31日提前收取支部10名党员2022年1月份的党费181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缴纳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6)6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每月1日“党费日”制度要求,严格党费收缴工作,加强审核把关,杜绝党费收缴不及时、跨年提前收取党费的问题。
3.针对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打折扣。未严格按照《认真开展2022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做到“四必谈”。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仅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互谈,领导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普通党员代表未进行谈话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机关各基层党组织深化对《认真开展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学习和认识,严格按照要求,充分认识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2023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通过坦诚交流思想,卸下包、敞开心雇,把心里话说出来、把意见找出来、把责任找起来,加深理解、消除隔阁、增进团结,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针对性、有效性。
(五)关于“巡察整改问题边改边犯。对上一轮市委巡察中指出存在的“对下属党组织管理存在滞后现象”的问题,本轮巡察依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综合“智慧党建”网上党支部平台、随机检查、专题调研、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实地考核和领导干部党支部联系点工作开展等,加强督促检查和党组织管理,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四、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巡察整改见实效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正视问题、抓实整改,工委班子于2023年12月21日以“正视问题,抓实抓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实效”为主题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严肃认真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既剖析了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问题的根源,又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既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又承担了责任、认领了问题;既形成了共识、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又强化了责任、推进整改落实见实效,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6122378;电子邮箱:mljgdj@126.com.
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