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截止2024年7月5日,市委5个巡察组已完成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进驻。本轮巡察对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机关、市信访局、团市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妇联开展常规巡察,对市供销社开展机动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
各巡察组分别召开了巡察进驻动员会,会上,各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要坚决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要求、新部署,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建设弥勒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要深刻把握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监督重点,紧密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责使命,找准关键,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开展监督,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要准确把握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提升巡察质效,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自觉履行政治责任;巡察组要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被巡察党组织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共同查找政治偏差,做好同题共答,推动问题解决。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结合正在开展的清廉云南建设弥勒实践以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围绕“四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开通受理信访举报电子邮箱、联系电话。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市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