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弥勒市公安局进行了巡察。5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弥勒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扛实责任抓整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和推进。党委班子集体研究和部署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二)强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抓整改
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任务及责任分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班子成员积极承担任务,组织分管部门传达并贯彻巡察反馈意见,督促各部门自查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明纪律抓整改
通过分管局领导驻点督察,职能部门数字督察和常态督察等方式,实现整改工作全覆盖监督。将业务工作与整改落实、公安机关“零违纪”创建紧密结合,有效运用谈心谈话制度,推动整改监督检查和追责问效,确保取得实效。
二、巡察集中整改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39个,已完成整改38个、未完成整改1个。整改期间,健全制度4项,制定方案1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州市党委工作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1.对于巡察反馈指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学习主题。明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主题,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理解党的创新理论和中央决策,并针对工作中的关键问题组织学习。二是制定学习计划。各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全警素质。三是强化外宣信息审核。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对于巡察反馈指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会专题会议听取报告并部署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工作,利用反诈宣讲团和直播平台进行常态化宣传。推动“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发布案例和短视频,开展网络直播和宣讲活动。二是与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部门合作,完善反诈联动机制,提高劝阻和拦截的效率。整改以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减少30.17%,经济损失下降13.88%。三是加强环食药领域案件的全链条深挖工作,通过会议和培训提升民警办案能力。四是强化跨区域和部门协作,依托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警种战略支撑,全力侦办大要案件,完成省公安厅督办任务和“昆仑2024”专项行动年度目标。
3.对于巡察反馈指出“履职能力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禁种铲毒监督,利用无人机巡查关键区域,坚决打击毒品犯罪问题。通过广播、图片等增强公众禁毒意识。二是强化警力打击“两抢一盗”,加强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鼓励群众举报犯罪线索。整改期间,“盗抢骗”犯罪案件同比下降50.44%,破案率同比上升18.75%,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74.87万元。三是组建11个支援专班,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52390起,行政拘留24人,追究刑事责任38人,及时消除了一批易肇事肇祸安全风险隐患。四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完成3处公路隐患点整治工作,S312省道江边路段道路隐患标准化治理项目通过验收,排查并整治22个农村地区弯坡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临崖临塘路段增设标志标牌12块,警示桩16个,设置护栏1232米。五是加强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特别是在高峰时段和事故多发区,开展严查酒驾、无证、违法载人、超载等违法行为。六是推动“放管服”改革,将车驾管服务扩展到乡村共组织开展考试61场6599人,服务站新登记车辆4383辆,检测点检验车辆1243辆。
4.对于巡察反馈指出“打击传统违法犯罪力度减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针对性措施,提高刑事案件侦办效率和破案率。利用红河州传统侵财犯罪“百日攻坚”行动,整合警种资源,增强一般侵财案件侦破能力。二是强化刑事科学技术支持,提升破案效能,优化侦查手段,充分利用视频监控、DNA检测、网络取证和电子数据等措施,提高案件侦破率。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和网络等渠道,鼓励公众提供或举报犯罪线索。
5.对于巡察反馈指出“执法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案件评查,定期评估案件侦办质量,及时整改问题,提高破案率和重刑率。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培训。组织专题讲座、案例点评、旁听庭审等活动,通过“弥勒公安夜校”和视频培训等形式,确保法制民警和办案民警接受培训。三是严格执行执法监督,在案件办理的“入口、审核、出口”三个环节保持一致性,加强对执法不当行为的监督,确保执法问题“零”发生。四是严格案件考核,每月通报考核情况,督促民警整改问题,并指定专人对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警综平台进行网上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6.对于巡察反馈指出“为民服务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出警速度,规范执法服务,强化纪律作风,以持续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建立“两级指挥体系”,实施警情分级管理,实现警情“推送、研判、落地一体化”联动,发挥指挥调度作用,建立“四同步”联动机制,整合警务资源,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业务流程,提升警情接处工作质效。三是下发《局长督办令》和《任务指令单》,由相关部门跟进督办,提升监督效能。四是依法依规开展涉案款处置工作,定期监督检查,防范执法风险。
7.对于巡察反馈指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情况,召开21次研判会商会。二是强化学习研究,整改期间,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6次,及时报送各类意识形态报告46篇,以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1篇。三是强化队伍意识形态教育管理,全局无意识形态问题发生。
(二)清除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彻底问题
1.对于巡察反馈指出“‘一把手’抓从严管党治党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纪检监督与日常业务相结合,重点监督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司法干预等关键领域。利用重要节日节点,采取多种监督手段,消除监督盲区。二是加强执法办案监督,对反馈问题限时整改,强化谈话提醒和约谈函询。三是针对“清廉云南”建设弥勒实践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全面自查,补齐漏项制定六条措施,确保任务落实。
2.对于巡察反馈指出“党风廉政责任压实不到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零违纪”措施,包括忠诚建设、班子管理、警示强化、存量清理、日常监管、禁令执行、作风转变、惩处严格、保护加强和监督严格。通过日常学习、研讨、警示和政治体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检查“零违纪”工作,多次出动警力和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了问题。三是强化警示教育,通过节前廉政教育、案例学习、书籍阅读和观看教育片,提高警觉性。四是加强对民警、职工和辅警的监督管理,通过家庭廉政活动和承诺书签订,全面了解“社交圈”。五是强化内部审计、采购审计和管理监督,发布《督察通报》,设立举报投诉信箱,整合数据进行研判,采取预防措施,有效降低投诉比例。
3.对于巡察反馈指出“机关纪委履职虚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弥勒市公安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和《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职责、机构设置和工作责任,界定与警务督察、驻局纪检组的关系,强化职责任务。二是负责“监督一点通”的受理和答复,及时处理市纪委转办的各类投诉,通过“微权力”治理纠正不正之风,促进队伍廉洁自律,整改以来,市纪委转办匿名投诉答复满意率达100%。三是结合“清廉云南”建设,针对酒驾、醉驾、涉黄、涉赌等重点领域,及时移送违法案件。
4.对于巡察反馈指出“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局党委重视财务制度执行,修订《弥勒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支出所需材料,加强报账员培训,强化账目审计,确保财务规范。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确保支出合规,对不合规或材料不全的单据退回整改。参加财务管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减少问题单据。
5.对于巡察反馈指出“资金使用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弥勒市公安局备用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范围、期限和审批流程,防止漏管失管。二是加强备用金使用的监督,每月检查,及时纠正问题。三是整改交警大队竹园中队食堂采购明细装订问题。将采购明细作为发票附件装入会计凭证,规范管理。
6.对于巡察反馈指出“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文件审核和问责机制,制发通知明确部门领导的审核职责和工作标准。二是通过深入的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并解决队伍中的问题。三是利用“零违纪”活动,组织学习警示教育资料,强化民警遵规守纪意识。四是定期分析队伍风险和思想状况,重点管理“枪车酒赌毒密网”和“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推进队伍作风建设。
(三)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实问题
1.对于巡察反馈指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会议记录人员培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的纪实制度,确保会议记录翔实、永久保存。二是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组织学习相关议事规则。三是规范议事程序,完善议题收集制度,及时传达和研究上级指示。四是定期研究公安工作规划和重要事项,完善党委会议题申报和法制审核机制,确保决策合规合法。
2.对于巡察反馈指出“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推动警力和资源向基层倾斜。通过两轮调研,选拔23名表现优秀的后备干部,优化警力布局。二是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强化政治考察和纪律,全面管理干部选拔和培养。三是完善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明确相关程序和要求,实施激励机制,推动制度执行。四是实施全警积分评价制度,根据综合积分排名安排关键岗位,确保优秀人才得到合理配置。
3.对于巡察反馈指出“对辅警队伍建设不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辅警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严格选拔聘用。二是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明确职责定位、身份性质、权利义务和管理责任,解决称谓混乱、岗位职责不明确等问题。三是强化辅警教育培训。对拟聘用辅警人员,进行集中训练和岗前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四是强化辅警作风建设。通过廉政教育、严格日常管理等措施,严抓纪律作风。
4.对于巡察反馈指出“机关党的建设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组织生活会纪律,消除形式主义。治安管理大队和交警大队党支部积极整改问题。二是政治处和局机关党委组成督察组,进行2轮次党建工作检查,举办1期党务知识培训,指导9个党支部完成换届和补选工作。三是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清单,督促党支部书记履行职责,审核支部党员材料。四是将组织生活会中的问题纳入党建考核,通过考核推动党员履职,规范组织生活。五是深化谈心谈话工作,实施“全警谈+重点谈”策略,确保每月全覆盖谈话,及时了解掌握队伍情况,进行自我纠偏。六是强化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督促各党支部书记关注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党务工作记录和台账收集。七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4期培训,提升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1.对于巡察反馈指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涉案财物管理的日常监督,每季度由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同时,针对普遍性问题,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提升民警对财物管理规定的理解,规范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案件审核,确保涉案财物管理作为案件审核的前置措施,确保人、财、物同步归位处理。三是完善涉案款项专账管理,严格执行涉案资金专户管理规定,设立专户,实行独立核算,细化科目至四个层级。目前,2022年以来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2.对于巡察反馈指出“对上轮巡察指出的‘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肃、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督促交警大队党支部对“三会一课”记录进行自查,确保会议内容真实记录,支委会议均有签字,无随意记录问题。督促吉山派出所开展警示教育,相关人员进行检讨。局机关党委加强“三会一课”材料审查。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召开检查反馈会,教育党员掌握相关制度。严格组织生活、严格会议记录和材料归档,杜绝不规范问题。
三、持续整改工作计划
下一步,弥勒市公安局将持续对标问题反馈,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巩固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弥勒市公安局党委将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导向,细化完善整改措施,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二)持续抓实整改,确保措施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严格执行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整改有回应、有着落。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长期任务,严格落实,定期督查。
(三)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整改同时,注重治本、预防、制度建设。针对共性问题和新动向,及时分析成因,完善整改和防范措施。坚持抓早抓小,健全队伍管理制度和警务运行机制,提高公安队伍新质战斗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029087;邮政信箱:弥勒市冉翁路延长线;电子邮箱:1902535112@qq.com。
中共弥勒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