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8月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弥勒市妇女联合会进行了巡察。8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妇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一)关于“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市妇联用班子扩大会议研究人事工作替代党组会议决策的问题。市妇联党组压实主体责任,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市妇联2024年第八次党组会,在党组会上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会前,班子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自学,会上集中重点学习第三章职责和第五章决策与执行。通过学习后,市妇联党组成员对党组的设立,党组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党组的工作职责等有了全面的认识,为市妇联党组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理论保障。市妇联党组结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对市妇联“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梳理,凡涉及妇联主责主业重点工作,5000元以上经费开支,人事工作等内容都纳入党组会研究决策。2024年8月以后,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经费支出单据手续不全,部分发票无证明人签字,几笔经费支出单据领导未审核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由分管副主席牵头,督促财务人员对所有支出单据逐笔审核完善手续。2024年8月31日前,财务人员对所有支出单据已经逐笔完善手续,分管副主席对所有单据进行复核。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州市党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推动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和妇女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不够的问题。在2024年11月前,以党组“第一议题”的形式,对2022年5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儿童中心成立40周年贺信精神、2023年9月28日第七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等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并于2025年开始,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时把习近平关于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学习。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时,将《求是》杂志2025年第二期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教家风家庭建设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范围。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与部门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从2024年9月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始,每次学习都纳入妇联和妇女儿童工作内容,并围绕妇联工作主责进行交流研讨。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没有建立多维度保护渠道,打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通过妇女儿童维权热线12338和电话咨询、微信等平台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办理来电咨询14件,所有咨询服务在24小时内给予回复,确保妇女儿童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支持和帮助。深化普法维权宣传,建立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等维权服务阵地,为6名妇女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加强教育宣传:多平台多渠道,线上线下融合发布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新闻、建议和投诉渠道,不断加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对权益保护的关注度和参与度。组织“巾帼普法乡村行”法治宣传32场次,排查家庭婚姻矛盾纠纷113件,办理政法委转办件98件,化解184件;接待群众来访41件,办结41件。
基本完成整改,并持续跟进。
原因说明:该项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长期坚持
拟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李紫楠
责任部门:权益部 责任人:许丹丹
(二)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建设指导不够的问题,对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进行重新摸底,对2022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成立、换届情况进行登记,对届中改选、补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从2025年开始,通过“市乡村”妇联干部培训,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负责人履职能力的提升。基本完成整改,并持续跟进。
基本完成整改,并持续跟进。
原因说明:该项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长期坚持
拟完成时限:2025年4月底
责任领导:杨桂琼
责任部门:组联部 责任人:马烛萤
(2)针对部分“妇女之家”闲置的问题,市妇联以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引导基层妇联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如:“三八”节期间,各基层妇联组织以“跟党奋进新征程 巾帼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开展文艺展演、法治宣传、健康讲座、巾帼志愿服务等活动50余场次;市妇联持续深化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先后开展“爱暖万家 陪伴成长”“爱心妈妈彩云书袋”“点亮家乡儿童微心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阅芽包”发放、“把爱带回家 同心护成长”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组织“黄玉兰爱心妈妈”入户走访502名儿童,筹集爱心款5万余元,送去儿童友好爱心包108个、“爱心妈妈彩云书袋”20个、“阅芽包”62份、“微心愿”100份。组织具有家教指导能力的“爱心妈妈”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普及,对重点家庭“送家教到家”,在30个村(社区)家长学校开展“乐长”父母支持计划亲职教育工作坊69场,共为照顾者提供亲职教育指导69场次,指导家长898人次。组织6名“黄玉兰爱心妈妈”到15个村(社区)开展2025年寒假儿童关爱——“童享·心世界”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活动17场次,共为360余名儿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工作滞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妇联组织在“三新”领域的覆盖率低的问题。以联合建立、单独建立相结合的形式,提升妇联组织在“三新”领域的覆盖率,截至2024年12月底,妇联组织在40个“三新”组织覆盖,在弥勒市刺绣协会、弥勒市福康物业、弥勒市博苑幼儿园单独建立妇联组织,2025年2月,在弥勒市丽景酒店单独建立妇联组织。下一步,将与市委社会工作部、市群团“联盟”办加大协调联动作用,提升妇联组织在“三新”领域的覆盖率。
基本完成整改,并持续跟进。
原因说明:我市“三新”组织基数较大,有新经济组织813个,新社会组织56个,且“三新”组织内就业人员变动情况比较大,要实现全覆盖所需时间较长。
拟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前覆盖率达50%
责任领导:杨桂琼
责任部门:组联部 责任人:马烛萤
(四)落实“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作合力尚未形成的问题。强化联合推动,每月主动与市民政局联系对接,2025年对未成年人保护专员调研督导1次,充分利用“腊月暖冬”走访慰问的机会,对各乡镇(街道)的未成年人保护专员及职责进行了宣传,同时链接资源资金,筹集爱心款5万余元,为290名儿童送去儿童友好爱心包108个、“爱心妈妈彩云书袋”20个、“阅芽包”62份、“微心愿”100份。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推进家长学校建设不力的问题。市妇联进一步管好用好家长学校。规范家长学校建设。由市妇联统一制定家长学校规章制度参考模板,指导各村(社区)家长学校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依托村(社区)学长学校开展“乐长”父母支持计划亲职教育工作坊、家长学校开展“乐长”父母支持计划亲职教育工作坊80场,指导家长1022人次。丰富网上家长学校内容。通过发布亲职教育活动公告、“乡村振兴 巾帼助农”爱心销售农副产品活动公告、家庭成长公开课、寒假儿童关爱服务、“三八”系列主题活动等,扩大网上家长学校知晓率。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对挂联重点社区指导不足的问题。加强对重点社区章保社区指导工作。2024年9月,分管副主席和权益部工作人员2次到章保社区调研走访,了解各村状况,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单亲家庭儿童、贫困儿童等类别基础数据,有效开展指导工作,对该社区辖区内发生过家庭暴力的家庭进行入户走访,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开展关心关爱及日常帮扶工作。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差距,管党治党存在薄弱环节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清廉云南”建设弥勒实践工作未落地的问题。对照《弥勒市落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措施清单》要求,对所涉及和承担的工作事项细化推进措施、明确进度和具体责任人。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妇联党组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市妇联“清廉云南”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清廉机关”重视不够的问题,加大对“清廉机关”建设力度。积极申报弥勒市“清廉机关示范单位”,把申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研究,在2024年8月20日召开的第8次党组会上,对“清廉机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未充分运用弥勒市红色教育资源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教育的问题,2024年10月以主题党日的形式,组织妇联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到西三马龙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教育体验教学活动,并在活动现场讲党课,党员同志交流学习体验,通过沉浸式的学习体验,使党员增强理想信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内控管理有漏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结合妇联实际,2024年6月21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领导班子分工,明确李紫楠副主席分管采购工作。并由李紫楠副主席牵头重新修订相关内控制度,并报党组会议审核。结合党组审核建议再次修改后于2025年3月13日再次提交党组会审核,党组会上提出修改意见并初步通过,3月底再次修订完善后已印发执行。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整改进展
(1)针对发文管理不严的问题。加强发文管理,规范文件号的使用。做好发文登记管理流程,按顺序编制发文序号,文件经审批流程结束后再赋予文号。办公室定期开展自查,杜绝文件留空号、文号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文风不实的问题。提升办公室工作人员公文写作水平,一方面组织干部职工对公文行文要求,格式要求进行学习。按照基层减负要求,行文要简明扼要,言简意赅;另一方面办公室对文稿要“三审三校”,严格审核把关。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关于“党组政治引领作用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召开党组会议不经常的问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条例》规定,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对妇联主要业务工作以党组会的形式研究,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党支部选举工作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支部换届选举和补选工作不认真的问题。一是提高认识,严肃纪律,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换届的各项要求规定,规范各类选举材料。对2021年8月党支部换届的材料进行完善。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推进迟缓的问题。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于2024年9月完成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在2024年9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人员分别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记录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杜绝发生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与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内容雷同的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格问题。自2024年组织生活会开始,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程序,会后每名党员都要列出整改清单,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各类文稿材料,档案存档保存原件,存档前均检查是否已经签字审核盖章,需要作为台账资料的材料使用复印件。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6122289;联系地址:弥勒市行政中心副楼4-8,电子邮箱:mileshifulianbgs@163.com。
弥勒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