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当前位置: 首页> 巡视巡察

三届弥勒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完成进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三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于6月3日启动,市委共派出4个巡察组,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统计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常规巡察。巡察对象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巡察至下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目前,市委各巡察组已全部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工作。  

  一、巡察时间  

  委巡察组现场工作时间2025年6月3日至7月10日。  

  二、进驻单位及联系方式 

  巡察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7:30信访受理时间截止20257月4日17:30。  

  三、工作权限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并对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电话:0873-6387782)。  

  

  

  中共弥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6月4日